6.1 汽車修理工安全操作規程
2024-08-14 19:29:31
作者: 李士軍
(1)工作前,應檢查所使用工具是否完好,施工時工具必須擺放整齊,不得隨地亂放,工作後應將工具清點檢查並擦乾淨,按要求放入工具車或工具箱內。
(2)拆裝零部件時,必須使用合適工具或專用工具,不得大力蠻幹,不得用硬物手錘直接敲擊零件。所有零件拆卸後要按順序擺放整齊,不得隨地堆放。
(3)廢油應倒入指定廢油桶收集,不得隨地倒流或倒入排水溝內,防止廢油污染。
(4)修理作業時,應注意保護汽車漆面光澤、裝飾、座位以及地毯,並保持修理車輛的整潔。車間內不准吸菸。
(5)用千斤頂進行底盤作業時,必須選擇平坦堅實場地,並用角木將前後輪塞穩,然後用安全凳按車型規定支撐點將車輛支撐穩固。嚴禁單純用千斤頂頂起車輛在車底作業。
(6)修配過程中,應認真檢查原件或更換件是否符合技術要求,並嚴格按修理技術規範精心進行作業和檢查調試。
圖2.125
(7)修理後發動機啟動前,應先檢查各部件裝配是否正確,是否按規定加足潤滑油、冷卻水,置變速器於空擋,輕點啟動電動機試運轉,嚴禁車底有人時發動車輛。
(8)發動機過熱時,不得打開水箱蓋,謹防沸水燙傷。
(9)地面指揮車輛行駛、移位時,不得站在車輛正前方與後方,並注意周圍障礙,圖2.125為汽車修理車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