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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養老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法行為的處罰

2024-08-16 09:55:06 作者: 楊根來 等

一、《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規定:「國家工作人員違法失職,致使老年人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責令改正,或者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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