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其他類型> 老年政策法規和標準> 三、《關於加快推進養老服務業人才培養的意見》

三、《關於加快推進養老服務業人才培養的意見》

2024-08-16 09:54:43 作者: 楊根來 等

  教育部等九部委聯合發布關於加快推進養老服務業人才培養的意見。從組織保障力量方面作為重點抓手,「加強組織領導:建立教育部、民政部牽頭,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計生委、中央文明辦、共青團中央、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等部門協同配合、各負其責的工作機制,加強養老服務業人才培養的宏觀指導和政策保障。各地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結合實際,高度重視養老服務業人才培養工作,做好養老服務業專業建設、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基地建設、繼續教育等有關工作。拓寬投入渠道:積極拓寬養老服務業人才培養投入渠道,建立政府、用人單位、社會籌措等多元化的投入機制。積極鼓勵社會各界參與養老服務業人才培養或對養老服務業人才培養提供捐助或其他支持。制定配套政策:各地教育、民政、發展改革、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要加大對養老服務業人才培養的政策支持力度,根據本地實際和養老服務業的特點,在專業建設、師資培訓、招生就業、學生獎助、基地建設等方面制定並落實相應的優惠政策。健全監督機制:建立各項目標任務落實責任制,完善意見實施監督激勵機制,切實推動各項任務按時保質完成。各地教育部門、民政部門要建立實施過程跟蹤、執行監督、信息反饋機制和定期評估制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要根據反饋信息以及監督評估情況,對實施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加以應對。強化輿論宣傳:通過各級各類媒體,廣泛宣傳養老服務業人才培養的重要性,積極引導社會輿論,營造全社會關心、尊重、認同和支持養老服務業人才培養的氛圍,形成全社會尊重養老服務從業人員、支持養老服務業人才培養的良好環境」。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