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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批准、註冊登記和設立許可

2024-08-16 09:52:12 作者: 楊根來 等

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在受理之日起20日內,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書面決定;予以批准的,頒發《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並在經營範圍中加注「憑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證經營」;不予批准的,說明理由。

  外國投資者應在獲得《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1個月內,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外商投資企業註冊登記手續。

  外商投資企業註冊登記後,應當按照《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辦法》等有關規定,依法申請並取得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證。獲得上述許可和依法批准登記前,不得開展養老服務業務,不得以任何名義收取費用、收住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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