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 無障礙設施建設
2024-08-16 09:49:13
作者: 楊根來 等
一、無障礙設施
無障礙設施,是指為保障殘疾人、老年人、傷病人、兒童和其他社會成員的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在道路、公共建築、居住建築和居住區等建設工程中配套建設的服務設施。無障礙設施建設,是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集中體現,是社會進步的重要標誌。
國際上對於無障礙設計的研究,可以追溯到20世紀30年代初,當時在瑞典、丹麥就建有專供殘疾人使用的設施。聯合國成立後,曾先後發布《殘疾人權利宣言》《關於殘疾人的世界行動綱領》等國際文件,均強調殘疾人無障礙設施問題。1961年,美國制定了世界上第一個《無障礙標準》。此後,英國、加拿大、日本等幾十個國家和地區相繼制定了有關法規。1974年,聯合國召開國際無障礙專家會議,對無障礙設計做了研究總結,並提出今後任務。目前,發達國家無障礙設施建設已非常普及,標準也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