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其他類型> 老年政策法規和標準> 四、適老醫療衛生

四、適老醫療衛生

2024-08-16 09:48:33 作者: 楊根來 等

  1.推進老年醫療衛生服務網點和隊伍建設

  將老年醫療衛生服務納入各地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加強老年病醫院、護理院、老年康復醫院和綜合醫院老年病科建設,有條件的三級綜合醫院應當設立老年病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積極開展老年人醫療、護理、衛生保健、健康監測等服務,為老年人提供居家康復護理服務。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應加強人員隊伍建設,切實提高開展老年人衛生服務的能力。

  2.開展老年疾病預防工作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為轄區內65歲及以上老年人開展健康管理服務,建立健康檔案。組織老年人定期進行生活方式和健康狀況評估,開展體格檢查,及時發現健康風險因素,促進老年疾病早發現、早診斷和早治療。開展老年疾病防控知識的宣傳,做好老年人常見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導和綜合干預。

  3.發展老年保健事業

  廣泛開展老年健康教育,普及保健知識,增強老年人運動健身和心理健康意識。注重老年精神關懷和心理慰藉,提供疾病預防、心理健康、自我保健及傷害預防、自救等健康指導和心理健康指導服務,重點關注高齡、空巢、患病等老年人的心理健康狀況。鼓勵為老年人家庭成員提供專項培訓和支持,充分發揮家庭成員的精神關愛和心理支持作用。老年性痴呆、抑鬱等精神疾病的早期識別率達到40%。


關閉
📢 更多更快連載小說:點擊訪問思兔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