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全國老齡辦等二十五部門關於推進老年宜居環境建設的指導意見》
2024-08-16 09:48:17
作者: 楊根來 等
2016年10月9日,《全國老齡辦等二十五部門關於推進老年宜居環境建設的指導意見》(全國老齡辦發〔2016〕73號),是我國制定的第一個關於老年宜居環境建設的指導性文件。加強老年宜居環境建設有利於增進老年民生福祉,提升老年人生命生活質量,有利於促進經濟發展,是擴大內需、拉動消費、促進經濟增長的重要措施,有利於增進社會和諧,促進社會共建、共享、包容發展,有利於有效應對人口老齡化挑戰,是貫徹實施新修訂的《老年法》、創新老齡工作的重要舉措。《指導意見》具有四個特點,提出了四項原則、四項目標,明確了五項重點任務、五項工作要求。
(一)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
1.基本原則
理念引領,規劃先行。在經濟社會發展中,要綜合考慮人口老齡化的影響,樹立適老宜居新理念。將老年宜居環境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鄉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加強前瞻性規劃和安排,以規劃帶動老年宜居環境建設工作的全面開展。
城鄉統籌,突出重點。統籌兼顧,全面推進,促進城鄉老年宜居環境建設協調發展。樹立問題導向,聚焦城鄉社區老年宜居環境建設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集合運用保障民生的各方面資源,創新供給方式,提升資源使用效率,優先解決老年人生活環境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多元參與,共建共享。引導市場、社會、家庭、個人多元參與,形成合力,發揮財政資金撬動功能,創新公共基礎設施投融資體制,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弘揚孝親美德,塑造敬老風尚,促進代際和諧,使人人既是老年宜居環境建設工作的參與者,又是建設成果的受益者。
改革創新,注重實效。既要加強頂層設計,又要尊重群眾首創精神,積極推進老年宜居環境建設的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和制度創新。鼓勵各地立足實際,創新實現方式,建立長效機制,形成地方特色。
2.發展目標
到2025年,安全、便利、舒適的老年宜居環境體系基本建立,「住、行、醫、養」等環境更加優化,敬老養老助老社會風尚更加濃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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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宜居環境理念普遍樹立,老年群體的特性和需求得到充分考慮,形成人人關注、全民參與老年宜居環境建設的良好社會氛圍。
老年人保持健康、活力、獨立的軟硬體環境不斷優化,適宜老年人的居住環境、安全保障、社區支持、家庭氛圍、人文環境持續改善。
老年人融入社會、參與社會的障礙不斷消除,老年人信息交流、尊重與包容、自我價值實現的有利環境逐漸形成。
各地普遍開展老年宜居環境建設工作,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老年友好城市、老年宜居社區。
(二)重點任務
結合我國國情,提出了5大板塊、17個子項重點建設任務,各項建設任務都緊扣當前老年人生活中的突出困難和障礙,內容涵蓋了老年人生活的方方面面,既包含「住、行、醫、養」等硬體環境建設任務,也包含了敬老風尚等社會軟環境建設任務。根據現階段老年人在日常生活和社會參與等方面存在的不適老、不宜居的問題,今後一個時期老年宜居環境建設的重點任務是建設適老居住、出行、就醫、養老等的物質環境和包容、支持老年人融入社會的文化環境。
1.適老居住環境
(1)推進老年人住宅適老化改造。建立社區防火和緊急救援網絡,完善老年人住宅防火和緊急救援救助功能,鼓勵發展老年人緊急呼叫產品與服務,鼓勵安裝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等設施設備。對老年人住宅室內設施中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和改造,有條件的地方可對於特困老年人家庭的改造給予適當補助。引導老年人家庭對日常生活設施進行適老化改造。
(2)支持適老住宅建設。在城鎮住房供應政策中,對開發老年公寓、老少同居的新社區和有適老功能的新型住宅提供相應政策扶持。鼓勵發展通用住宅,注重住宅的通用性,滿足各年齡段家庭成員,尤其是老年人對居住環境的必要需求。在推進老(舊)居住(小)區、棚戶區、農村危房改造中,將符合條件的老年人優先納入住房保障範圍。加大對住宅小區消防安全保障設施建設力度,完善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
2.適老出行環境
(1)強化住區無障礙通行。加強老年人住宅公共設施無障礙改造,重點對坡道、樓梯、電梯、扶手等公共建築節點進行改造,滿足老年人基本的安全通行需求。加強對《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的執法監督檢查,新建住宅應嚴格執行無障礙設施建設相關標準,規範建設無障礙設施。
(2)構建社區步行路網。遵循安全便利原則,加強社區路網設施規劃與建設,加強對社區道路系統、休憩設施、標識系統的綜合性無障礙改造。清除步行道路障礙物,保持小區步行道路平整安全,嚴禁非法占用小區步行道。
(3)發展適老公共運輸。加強城市道路、公共運輸建築、公共運輸工具的無障礙建設與改造。繼續落實老年人乘車優惠政策,不斷擴大優惠覆蓋範圍和優惠力度,改善老年人乘車環境,按規定設置「老幼病殘孕」專座,鼓勵老年人錯峰出行。完善公共運輸標誌標線,強化對老年人的安全提醒,重點對大型交叉路口的安全島、隔離帶及信號燈進行適老化改造。
(4)完善老年友好交通服務。有條件的地區,要在機場、火車站、汽車站、港口碼頭、旅遊景區等人流密集場所為老年人設立等候區域和綠色通道,加大對老年人的服務力度,提供志願服務,方便老年人出行。乘務和服務人員應為老年人提供禮貌友好服務。
3.適老健康支持環境
(1)優化老年人就醫環境。加強老年病醫院、護理院、老年康復醫院和綜合醫院老年科建設,推進基層老年醫療衛生服務網點建設,積極推進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一體化管理,為老年人提供便利的就醫環境。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醫務人員參與社區、居家養老,與老年人家庭建立簽約服務關係,為老年人提供連續性的社區健康支持環境。鼓勵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開展對口支援、合作共建,支持養老機構開展醫療服務,為入住老年人提供無縫對接的醫療服務環境。
(2)提升老年健康服務科技水平。開展智慧家庭健康養老示範應用,鼓勵發揮地方積極性開展試點,調動各級醫療資源、基層組織以及相關養老服務機構、產業企業等方面力量,開展健康養老服務。研究制定鼓勵性政策引導產業發展,鼓勵運用雲計算、大數據等技術搭建社區、家庭健康服務平台,提供實時監測、長期跟蹤、健康指導、評估諮詢等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務。發展血糖、心率、脈搏監測等生物醫學傳感類可穿戴設備,開發適用於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社區家庭的各類診療終端和康復治療設備。
4.適老生活服務環境
(1)加快配套設施規劃建設。在市政建設中,統籌考慮,統一規劃,同步建設涉老公共服務設施,增強老年人生活的便利性。鼓勵綜合利用城鄉社區中存量房產、設施、土地服務老年人,優化老年人居家養老的社區支持環境,養老機構、日間照料中心、老年人就餐點、老年人活動中心等各類生活服務設施,與社區相關配套設施集約建設、資源共享。
(2)加強公共設施無障礙改造。按照無障礙設施工程建設相關標準和規範,加強對銀行、商場、超市、便民網點、圖書館、影劇院、博物館、公園、景區等與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設施的無障礙設計與改造。鼓勵公共場所提供老花鏡、放大鏡等方便老年人閱讀的物品,有條件的可配備大字觸屏讀報系統,使公共設施更適合老年人使用。
(3)健全社區生活服務網絡。扶持專業化居家養老服務組織,不斷開發服務產品、提高服務質量。廣泛發展睦鄰互助養老服務。依託社區自治組織,發揮物業管理企業及駐區單位的積極作用,向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等多種服務。發揮各類志願服務組織的積極作用,引導社會各界開展多種形式的助老惠老志願服務活動。
(4)構建適老信息交流環境。進行信息無障礙改造,提升網際網路網站等通信設施服務老年群體的能力和水平,全面促進和改善信息無障礙服務環境,消除老年人獲取信息的障礙,縮小「數字鴻溝」。
(5)加強老年用品供給。著力開發老年用品市場,重點設計和研發老年人迫切需求的食品、醫藥用品、日用品、康復護理、服飾、輔助生活器具、老年科技文化產品。推進適宜老年人特點的通用產品及實用技術的研發和推廣。嚴格老年用品規範標準,加強監督管理。
(6)大力發展老年教育。結合多層次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改善基層社區老年人的學習環境,完善老年人社區學習網絡。建設一批在本區域發揮示範作用的鄉鎮(街道)老年人學習場所和老年大學,努力提高老年教育的參與率和滿意度。
5.敬老社會文化環境
(1)營造老年社會參與支持環境。樹立積極老齡觀,倡導老年人自尊自立自強,鼓勵老年人自願量力、依法依規參與經濟社會發展,改善自身生活,實現自我價值。以積極的態度看待老年人,破解制約老年人參與經濟社會發展的法規政策束縛和思想觀念障礙,積極拓展老年人力資源開發的渠道,為廣大老年人在更大程度、更寬領域參與經濟社會發展搭建平台,提供便利。
(2)弘揚敬老、養老、助老社會風尚。全社會積極開展應對人口老齡化行動,弘揚敬老、養老、助老社會風尚。開展「敬老養老助老」主題教育活動,弘揚中華民族孝親敬老傳統美德。開展老齡法律法規普法宣傳教育,增強全社會依法保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的意識,反對和打擊對老年人採取任何形式的歧視、侮辱、虐待、遺棄和家庭暴力,引導律師、公證、基層法律服務所和法律援助機構深入開展老年人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
(3)倡導代際和諧社會文化。鞏固經濟供養、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家庭養老功能,完善家庭支持政策。加強家庭美德教育,開展尋找「最美家庭」活動和「好家風好家訓」宣傳展示活動。引導全社會增強接納、尊重、幫助老年人的關愛意識,增強不同代際間的文化融合和社會認同,統籌解決各年齡群體的責任分擔、利益調處、資源共享等問題,實現家庭和睦、代際和順、社會和諧,為老年人創造良好的生活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