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化民族性的內涵和特點
2024-08-14 17:33:16
作者: 李宗桂
關於文化的民族性,學術界至今沒有統一的意見。一種情況是,由於擔心被人誤解,戴上「保守」的帽子,所以儘量避而不談;或者實行迂迴戰術,多談事例,不下定義。[85]另一種更為普遍的情況是,人們自認為這是不成問題的問題,故略而不談。因此,不少論者在談到文化的民族性的時候,往往一筆帶過,語焉不詳。從已經發表的論著來看,多數人是從經驗和感覺出發,認為民族性就是民族的特性。這當然有一定的道理。但是,這種理解並沒有真正揭示出民族性的確切內涵。不過,也有學者作了較為深入的探討,認為:「文化的民族性,是指體現在特定民族文化類型中、並作為其基本內核而存在的民族文化心理素質的特徵,是對於特定民族的文化特徵的最高層次的抽象。」[86]應該說,這個定義是比較深刻比較簡明的。
不過,如果從更為廣闊的文化視野著眼,那麼,所謂文化的民族性,是指反映民族精神、民族特性的價值觀念、思維方式、理想人格、國民品性、倫理情趣等思想文化的本質特徵,是文化的民族風格、民族氣派的理論表徵。
文化的民族性具有以下特點。
第一,能夠反映特定民族文化類型的基本特質,具有不同於別的民族的文化心理和文化結構。文化類型是特定民族文化特質的集中體現,文化心理和文化結構是民族文化的內在構成和外在表現。民族性既然是民族文化的特性,理所當然,它應該是民族文化類型的反映,是民族文化心理和文化結構的本質概括。例如,中國傳統文化屬於趨善求治的倫理政治型文化,那麼,文化的民族性便首先表現為道德修養的至高無上性和廣泛性,以及政治追求的自覺性和普遍性。「自天子以至於庶民,一是皆以修身為本」,是全社會的價值追求。天下一統,中華一體,安分守己,忠君報國,是朝野上下自覺的政治意識。由此,貴和持中,重整體倡協同,經世致用,等等,便順理成章地成為中國文化的基本特點,成為文化的民族性的重要標誌。作為民族文化類型基本構成和外在表現的儒、道、墨、法諸家思想,它們所分別追求的仁義道德、自然超脫、兼愛尚同、絕對集權等旨趣,共同凝聚為與別的民族文化迥然不同的精神價值,體現了趨善求治的倫理政治型文化的獨特風貌。作為民族文化心理重要表現的重義輕利,重名輕實,求穩怕變,重守成輕進取,重協同輕競爭等,同樣也體現了風格獨異的倫理政治型文化的特質。
第二,文化的民族性能夠反映特定民族的民族精神。民族精神是一個民族內在的凝聚力和推動力的集中顯現,是不同民族文化的風格、氣質相互區別的重要依據。文化的民族性反映出特定民族的價值追求、理想情操,是該民族精神力量和國民品性的體現。因此,透過文化的民族性,我們可以審視並進而把握特定民族的民族精神。反之,通過對特定民族的民族精神的解析,我們可以理解並厘定該民族文化的民族性。
第三,文化的民族性具有超越性,即具有超越時代、階級的內容和精神,與民族存亡共始終。民族文化作為特定民族精神力量的會聚,必然包含著該民族積極向上的思想因素,因而有不斷發展的可能性和必然性。同時,任何民族文化都是特定民族精神文明的積累和演化,因而具有世代相繼的連續性。更為重要的是,任何時代的文化創造的主體,都毫無例外地是人民群眾;任何類型的文化發展的最深厚的根源,都是人民群眾的社會實踐,因而民族文化具有鮮明的人民性。這種發展的連續性和創造的人民性,包蘊著特定的民族性。這種民族性,可以不受時代和階級的限制,帶有極強的穩定性和普遍性。當然,我們說文化的民族性可以超越時代和階級的局限,並不等於說文化的民族性是一成不變的。正如文化的發展是一個連續不斷的自然歷史過程一樣,文化的民族性也處於不斷變動的過程中,在不同的時代具有極為不同的內容。這種不同的內容,經過歷史的選擇,逐漸淡化或剔除了特殊性的東西,而保留並擴展了具有普遍性的東西,從而豐富了民族文化的內涵,進一步凸顯了文化的民族性。因此,文化的民族性的相對穩定和不斷發展,並不是對文化創新的妨礙,恰恰相反,它正是對文化的民族性的加強。
上述文化民族性的內涵和特點,決定了我們在創建現代新型文化體系的時候,必須注意民族文化發展的連續性和繼承性,不能割斷歷史,不能妄自菲薄,而要批判繼承,創造轉化,推陳出新;同時,又要注意從辯證發展的觀點考察問題,超越華夏中心主義的民族文化觀,從不同民族的文化中吸取精神營養,以增強民族文化的機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