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番外(一)
2024-08-11 20:11:53
作者: 半袖妖妖
她乖巧地像只貓兒。
最初給她取名,想叫她貓兒來著。
衛瑾問她叫什麼,她說她是鄉野村姑,沒有什么正經名字,他想起皇妃們的名字,再出去時候,難免會想問問,身邊人,家中姐妹都叫什麼名字。
芸芸眾生,真是叫什麼名字的都有,皇姐辦了個詩社,衛瑾去了兩次,真是被那些文人酸得頭疼,聽說取名多半都在詩歌當中用字,他翻閱了許多詩詞,可晚上回去,對著小姑娘努力對他展露出來討好的笑臉,又都忘掉了。
原本以為把她往後院一扔,好吃好喝地養著就行,可養個小姑娘可跟養個阿貓阿狗不一樣,本來就那麼瘦的一個,過兩日沒看她,她就病了。
他本是個粗人,光想著嬌養,可畢竟沒有照顧過人,如何能知道怎麼能寬慰到她。
那日月色很美,小姑娘整個人都很熱,她哭了,說渾身疼,已經喝了湯藥了,他不知道怎麼能緩解疼痛,只得背著她,一次又一次地在窗前走過。
問她為什麼哭,她也說不出來什麼,問她想要什麼,她說想要什麼也得不到。
衛瑾忽然想到,她真的是一個需要人疼的姑娘,背著她看月亮,他說以後他們在一塊,什麼好東西都給她,星星月亮,但凡他能拿得到的,都給她。
她還是哭,說沒用的,早晚他會離開她的。
衛瑾深思熟慮想了一番,說不分開,以後就他們一直一直在一起,他說走到哪裡都帶著她,他說明珠,你就叫明珠,掌上明珠,嬌慣養著的,以後再沒有什麼苦難。
她發了很多很多汗,最後伏在他背上睡著了。
月亮似圓盤,衛瑾站在窗前看著地上的那抹銀光,心裡好像被什麼東西填滿了,從此明王身邊多了個人,一個叫做明珠的小姑娘。
他走到哪裡,就把她帶到哪裡,平反帶著她,打仗也帶著她,明珠膽子很小,不敢一個人睡,多晚都等著他回來,他有時候也給她講些打仗的事,不過很顯然,她不怎麼愛聽。
衛瑾到了晚上,總是難以入眠,明珠挨著他總是睡得很熟。
睡著了之後,她就愛動了,手腳總是沒有個老實時候,這姑娘從來畏寒,尤其冬日時候,睡著睡著,手就探到他領口裡來取暖。
她腳也總是涼著,總之睡著睡著就滾了他懷裡來。
起初也沒什麼,後來那嬌軟身體挨著他,他開始睡不著,將她送到鎮上住了幾天,可分開之後,他卻更睡不著了。
時時刻刻惦記著,她有沒有好好吃飯,晚上離開他會不會睡不著。
強挨了幾日過去看她,可她早早睡了,一問丫鬟,說是吃得好睡的好,反而是他,聽了心裡很不是滋味。
這便又將明珠接回了自己身邊。
後來皇后張羅著,要讓他娶親,京中也有閒言碎語,說是明王府里住了個美人,是個異族姑娘,從來不許露面的,都說他是因為她才不娶妻。
美人的確是美人,他最得意的一件事,就是將她養的白了些,圓潤了些,是個小美人,有時候帶著她出去,總會有半大小子偷偷看她,這令他很不痛快。
有一日帶著她出去看戲,戲台上都是夫唱婦隨,唱的是千古流傳的故事,回來之後她不大高興,說自己也想嫁人,將來生兩個孩子,過那樣細水長流的日子。
想嫁人了?
那個晚上,他睡不著,就一直盯著她看。
她倒是睡得很香甜,不知睡夢當中是什麼,唇邊都是淺淺笑意,他看著心中歡喜,兩臂撐了她的兩側,叫了她的名字。
明珠被他叫醒,她散著長發,睡眼朦朧的好可愛。
他問她,願不願真正成為他的人。
她迷迷糊糊點頭,他這便低頭要了她,或許是男人的劣性作祟,從此他熱衷於此,真箇離不開她了。
她怕疼,第一次疼了之後,對這件事總是有點害怕。
幾回之後得了歡愉了,才多了柔媚,迎合他了,衛瑾特意讓春生問御醫要了避子湯藥,每次都不忘叮囑明珠要喝的。
她不問,總是那麼乖巧的。
他有時候會同她一起吃酒,她酒量太淺,喝了酒了什麼話就敢說了,偶爾也會抱怨,說這麼多年了,為什麼沒有個孩子。
要什麼孩子,女人生孩子是一件特別可怕的事情,他母妃就是生下他過世的。
他不喜歡孩子,看著她總覺得她就是個孩子。
明珠喜歡曬暖陽,明珠喜歡吃蜜餞,明珠喜歡他背著她,明珠,叫著明珠明珠的,心中安寧。這時候就會慶幸沒有叫她阿貓或者貓兒什麼的,還是明珠更貼切一些。
雖然皇姐提起明珠,總是說,這個名字也忒俗氣了些,那京中王大人家有個王明珠,陳大人府上有個陳明珠,李大人前幾日喜得千金取名李明珠,天底下的女兒家都叫明珠了,幹什麼都要當別人掌心寵。
她說女子不當如此,可是衛瑾卻覺得,在他身邊,明珠剛好。
明珠走進相府之後,他一怒之下衝進了東宮,剛好觸動了皇兄,顧相這個誘餌引誘他暴露了真心,皇帝龍顏大怒,將他們都擒了去。
隨後,顧相宜的暴露,明珠的身份被確定了下來,顧相與他聯手,終於登上了太子之位,然而,明珠卻一直昏迷不醒。
太子距離皇位只有一步之遙,可這時候衛瑾卻總是不知道做些什麼才好,他日日看著明珠,帶著她訪遍了名醫,大周疆土就那麼大,他這時候才覺得應該將天下,變成天下才好。
心中意難平,總是焦躁,後來顧相宜瘋了。
她說她要是死了的話,顧明珠也會死的,她說天下暴動,明珠也會死的,衛瑾才打消了那個念頭,守著京中,守著明珠了。
沒想到,她真的醒了過來。
有的時候,他覺得這是一場大夢,夢醒了,她就不在了,為此幾次三番從夢中驚醒,總要先叫醒她,再哄著她睡。
桃花又落了,又一年春時,衛瑾早早醒了,提起筆來,想寫下明珠手劄,可想起種種過往,不知道從何落筆。
他想了好一會兒,落筆畫了少女。
少女坐在樹下,懷裡還抱著貓兒,他能想到的,最初的明珠,就是那樣的,在那麼一棵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樹下,撿了一隻貓兒,她眉眼間總是有溫柔笑意,看著他時候,滿眼的歡喜。
是了,她喜歡他。
他昏迷的時候聽見了,她說他長得好看,要嫁給他。
從前她身份卑微,難以婚嫁,如今她已成為了他的太子妃,其實什麼名分他不怎在意的。筆墨幹了,衛瑾將筆放下了。
腳步聲起,他拿過一本書將畫上少女蓋住了。
很快,明珠到了他的背後,她湊過來看,身上還有清香的薰香味道:「在畫什麼?」
他當即站了起來,低眸:「畫個阿貓阿狗。」
她不信,側身要過來看,卻被她抓住了手腕,顧明珠力氣當然沒有他大,心有不甘:「寫了什麼畫了什麼,怎不叫我看。」
衛瑾偏就攔住了她的去路,再一俯身,一手到她腿彎處,一下將她抱了起來。
她直捶著他:「你幹什麼呀,放我下來!」
他目光灼灼,哪裡肯放她下來。
將養的日子也夠多的了,他忍不得,要吃了她。
也許是太長時間沒在一起過,這一次更覺水乳交融,默契得很,最後交頸而眠時候,明珠累得先睡著了。
衛瑾擁著她,在心底一遍一遍叫著她的名字。
明珠,我的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