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再遇
2024-05-03 18:59:57
作者: 向晚葵
方糖出了家門,匆匆趕到鄉政府所在的白沙村,到公路邊等公共汽車。
找了塊乾淨的石頭坐下來,考慮著到縣城後,做什麼才能賺到錢?
至於媽媽剛才說的話,她很快就拋在腦後。
農村婦女見識少,又重男輕女,會這樣安排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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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英台的父親為了女兒好,還逼她嫁到馬家做太守的兒媳婦呢!
總的說來,還是沒錢鬧的。
方糖非常清楚,想掌控自己的人生,只能努力賺錢。
一個人在那邊胡思亂想,看到一個熟悉的身影,往這邊走過來。
這不是昨晚跟自己睡了一晚的帥哥嗎?
大白天再次看到他,才明白一個人只要足夠好看,就算身上的衣服土得掉渣,依然能穿出國際時尚大牌的感覺。
不好意思多看,方糖悄悄扭過頭。
姜振國這時候也看到了方糖,同樣尷尬不已。
兩人各懷心思,誰也沒有主動打破沉默。
車子很快到了,方糖搶先上了車,在最後排坐下來。
姜振國晚了幾步上車,在前面挑了個離她最遠的位置坐下。
售票員等車門關好,開始過來買票。
姜振國把手伸進褲兜里,忽然大吃一驚。
為了防止丟東西,他早上特意把錢藏到另一條沒穿的褲子裡。
吃過早飯,實在受不了那對母女的糾纏,藉口上茅廁,連行李袋也沒拿,直接不告而別。
現在麻煩了,身上一分錢也沒帶。
「沒錢?」見姜振國掏了半天,沒有拿錢出來,售票員不耐煩了。「司機,停車讓他下去。」
裝什麼裝?
長得人模狗樣的,竟然想逃票?
「我——」見售票員一臉鄙夷,姜振國被她刺激得不輕。
正好方糖往這邊望過來,就狠狠地瞪了回去。
都怪她,否則自己怎麼會這麼倒霉?
「他的票和我一起買。」見這個傲嬌的男人,被一毛多錢難倒,方糖想笑又忍住了。「我們是一起的。」
這時候的售票員和司機,眼睛都長在額頭上,可不會因為你長得帥就慣著你。
「早說嘛!」售票員白了她一眼,走過來收了錢,然後把票撕下來遞給她。
說完扭著身子回到專用座位,嘴裡還哼著鄧麗君的《甜蜜蜜》。
姜振國意外地望了方糖一眼,重新坐下來。
心裡已經給自己找了個理由,這是她欠我的,不用放在心上。
方糖見他沒有拒絕,繼續考慮賺錢的事。
公共汽車進了南樟鎮車站,又有一批乘客上了車。
車子慢悠悠地在公路上行駛,因為水泥路年久失修,不夠平整,方糖被晃得直犯困,就閉上眼睛休息。
肚子卻咕咕叫了起來。
方糖按了按扁扁的腹部,忽然很想笑。
穿越前她已經從原來的九十斤,胖到一百二十多斤。
那幾年最大的夢想,就是瘦成一道閃電,可以穿上最小碼的漂亮衣服。
為了達到目的,一個人在家的時候,經常會自虐地餓上一整天,美其名為辟穀,就是希望把脂肪消耗掉。
即使如此,腰上的贅肉依然不離不棄。
現在不用煩這個了,全身上下沒有幾兩肉,連胸部都是平的。
旁邊座位忽然一沉,有人坐了下來。
方糖睜眼一看,竟然是姜振國。
「拿著。」姜振國把手錶摘下來遞給她。「我們素未平生,沒理由讓你給我買票。」
「一張車票而已,用不著拿手錶來換。」他較真的樣子很有趣,方糖忍不住想逗逗他。
「想得美。」姜振國長這麼大,還沒有被女孩子調戲過,就有些羞惱。「它只是壓在你這裡,等我還錢給你,手錶得還給我。」
說完,不由分說地把手錶塞到她手裡。
這可是爺爺送給自己的成年禮物,不管任何原因,他都不會送人。
「明白明白。」見他當真了,方糖不再打趣。「你要去哪裡?如果還要轉車的話,我這裡還有零錢——」
不等他開口,掏出一張十元紙幣,塞到他手裡。
這個男人身世不一般,如果去市裡的話,在縣城還得再轉車。
重生者最大的優勢,就是眼力比一般人強,更容易看穿別人的身世和來歷。
這個男孩子性子高傲,就算碰到困難,估計也不好意思向陌生人求助。
「謝謝。」姜振國正發愁如何開口,見她主動拿錢出來,頓時對她印象大變。「你住在哪裡?等我回家後,一定儘快把錢送過來。」
他的性格就這樣,看一個人順眼了,就會開始變得熱情。
「這是我的名字和地址。」方糖也沒矯情,從包里掏出一張紙,又拿了他口袋的鋼筆,把自己的名字和地址寫在上面。
前世她是外貌協會成員,對好看的男人,一向沒有抵抗力。
姜振國接過紙條,簡單看了看,就放進口袋裡。
因為這件事,兩人打破了隔閡,一下子熟絡了許多。
「這手錶對我有特別的意義,你千萬別弄丟了。」見她把手錶當鑰匙,在手裡隨意拋來拋去,姜振國擔心地提醒了一句。
機械錶比較牢固,只要不拿硬物去砸,摔幾下不會壞。
就怕她不珍惜,不小心弄丟了。
「不就是塊壞表嗎?」方糖不屑地回了一句。
她已經認出手錶的來歷,歐米茄海馬系列的專業潛水錶,誕生於四十年代,確實有些年頭了。
現在玻璃鏡面碎了一角,秒針也沒有動,估計是不好找配件,所以沒有修好。
「胡說八道。」自己的寶貝被她說得一文不值,姜振國不樂意了。「如果把它修好,可以在舜江縣城換一套房子。」
這是專業人士的估價,加上是爺爺送的,對他來說,價值無法估量。
「行了行了,我會好好保管的。」見他急了,方糖不再撩撥他。
說完,拿到嘴邊,朝著鏡面呵了一口氣,然後用袖子擦了擦。
手錶的表面有些發黃,不知道是髒了還是磨損的原因。
女人嘛!喜歡把身邊的東西弄得乾乾淨淨的,否則全身不舒服。
方糖就有這樣的毛病。
姜振國沒想到她會這樣做,頓時臉頰熱得發燙。
手錶是他的貼身之物,已經戴了好幾年,感覺跟身上的皮膚差不多。
她朝著手錶呵氣,就像呵在自己身上一樣。
想到她昨晚摟著自己的脖子,腦袋一直在身上蹭來蹭去,還貼著脖子呼氣和親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