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我喜歡他好看!
2024-08-04 05:10:35
作者: 霸氣丸子頭
趙氏急了,沈博文朝她投去一個安心的眼神,這才繼續道,「自古哪有姐姐還未出嫁,就將妹妹嫁人了?就按照我說的,讓她嫁過去。」
「父親……」
「此事就這麼定了,你不必多言。」沈博文打斷了沈良安的話,陰沉著臉,看了沈憶柳一眼,敲打道,「你是沈家的女兒,那婚事就該由沈家主母做主,要是胡鬧的話,就家法伺候!」
他,從來都不喜沈憶柳。
沈憶柳在院中冷眼看著他們幾人吵鬧,見沈良安敗下陣去,才道,「祖父可真是心疼孫女啊。」
她不是瞎子,無論是從原主的記憶中,還是從現在沈博文的表現來看,這個老爺子,怕是厭惡極了原主。
至於原因,她也不得而知。
不過方才他們說話,沈憶柳只覺得有一處奇怪。
什麼叫做既然跟了沈家的姓?
她做女兒的,跟父親的姓,難道不應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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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沒有時間細想,反正她左右都是願意嫁給郁修瑾的,也不願看著院中唯一一個真心心疼她的父親難過。
沈良安眼中的憐愛,做不得假。
「祖父也不必拐著彎兒的敲打我,我從頭到尾,也沒說一個『不』字不是嗎?」沈憶柳出來打著圓場,笑道,「阿爹也不用憂心,小柳兒不覺得委屈,我嫁!」
「小柳兒!」沈良安急急出聲。
趙氏在一邊看的爽快,但是同時又生出幾分怨恨。
也不知道這個野種究竟是哪裡入得老爺的眼,還是她那個狐媚子娘能入得他眼,才讓他情願將茵兒推進火坑,也要護住這個野種!
想到這裡,趙氏的臉都扭曲了幾分。
她定要尋著機會,將這個野種打進萬劫不復的地獄!
「阿爹,倘若我沒猜錯的話,您這次去禹州府,應該沒有借到銀錢吧?」沈憶柳幽幽的說道。
皇帝下旨要貶沈家,誰敢出手相幫?
果然,聽見她這麼問,沈良安垂著頭沉默了。
沈憶柳一副「我就知道」的表情,又接著說道,「既如此,那如今能讓沈家繼續過下去的辦法,就只有將小柳兒嫁去郁家了,阿爹辛苦養我這些年,小柳兒也不忍心看著阿爹神傷,更何況,小柳兒也不覺得委屈,因為早在之前,我就見過那郁修瑾一面了,且小柳兒心中歡喜他。」
一邊說著,沈憶柳裝作一副十分嬌羞的模樣,低下頭去。
為了不讓沈良安心中自責,她也只能出此下策,讓沈良安以為,是她心中真的喜歡。
此話一出,不止沈良安震驚在了那裡,連同著門外,拎著幾隻野兔,正要進來的郁修瑾,也頓在了那裡。
方才,他聽見了,沈憶柳說歡喜他?
沈良安一臉愁苦,不甘心的追問道,「小柳兒,你是何時見的那郁修瑾?可不要為了讓爹心中好受,就編出這樣的謊話來委屈自己啊!」
郁修瑾站在門外,也沒有著急進去。
他倒是想要聽聽,沈憶柳會怎麼說,畢竟他們剛剛才只是第一次見面,而且看沈憶柳的那副樣子,並不像喜歡上自己的模樣。
「阿爹,我怎麼可能會編出謊話來誆騙你呢?小柳兒又不是個拎不清的,這件事關乎於小柳兒的終身,一輩子的大事,我斷然不可能說謊的。」沈憶柳一邊在心中道著歉,她不是有意要欺騙這個真心疼愛自己的老爹的,一邊說的義正言辭。
若不是郁修瑾一早就知道沒有這件事情的話,恐怕也是要相信沈憶柳的鬼話的。
果然,院中其他人都相信了沈憶柳的話。
沈良安痛心疾首,問道,「你喜歡那郁修瑾什麼?」
沈憶柳被噎了一下,下意識的脫口而出:「他長得好看!」
這也不怪沈憶柳,確實她第一眼看見郁修瑾的時候,那張禍水一般的臉,著實是給了她不小的衝擊力。
因此在沈良安質問她喜歡郁修瑾什麼的時候,她下意識的就這麼說了。
門外的郁修瑾也下意識的摸了摸自己的臉。
他好看嗎?
趙氏心中暗喜,覺得沈憶柳是個沒有眼界的,一個鄉野村夫罷了,還是個瘸子,就只是臉長得好看了些,竟然就把這個小賤人給迷得神魂顛倒。
沈如茵也在一邊諷刺道,「你可真是把女兒家的臉都給丟光了,這樣還算的上什麼大家閨秀?就因為瞧見了外男的一張臉,你就要死要活的要嫁給他!」
「你要是不會說話,就把嘴巴閉上。」沈憶柳翻了個白眼,懟了回去,「是我要死要活的嫁給別人?不是夫人恨不得我現在就出門?還有,現在的沈家不過是鄉農之戶,皇上聖旨,你還拿著戶部侍郎家的小姐做派,是想讓我沈家再次獲罪?」
這樣一頂巨大的帽子扣了下來,嚇得沈如茵後退了一步。
她狠狠的瞪了沈憶柳一眼,正想說話,只聽見沈良安怒氣沉沉的聲音,「茵兒,你把你祖父扶進房裡歇著,這兒風大。」
有了沈良安的命令,沈如茵也不敢造次,連忙扶著沈博文。
而沈博文則是狠狠的用拐杖敲了一下地面,又冷冷的瞪了沈憶柳一眼,冷哼一聲,這才離開了。
他們倆人走後,沈良安才重重的嘆了一口氣,語重心長的說道,「小柳兒,我不同意你嫁給那個郁修瑾。」
「為什麼?」沈憶柳再一次重申強調,「阿爹,小柳兒並不覺得委屈。」
沈良安看著沈憶柳這副模樣,就知道她是吃了稱砣鐵了心了。
無奈之下,沈良安只好隨便扯出了一個藉口,道,「因為……因為為父還沒見過那郁修瑾,並不知曉他是一個什麼樣的人,倘若只是那種空有一副好皮囊的人呢?」
他話音剛落,沈憶柳還沒來得及張嘴反駁,就聽見門外一個低沉有力的聲音傳來——
「有勞伯父記掛,在下這便來了。」
眾人循著聲音看去,只看見郁修瑾一隻手拄著拐杖,一隻手提著幾隻野兔進來。
男人雖然瘸著一條腿,但是腰杆筆直,通身的氣派一點也不像一個鄉野之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