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1章投降

2024-08-04 03:51:20 作者: 妖四

  劉博走過來對正在整理資料的羅玲說:「小羅,你們公司那幾個搞財務的,思想工作就交給你了。」

  「嗯哪!」羅玲欣然點點頭,「您放心吧,我會去讓他們投降的。」

  接下來三天的休庭期,對年與江和百合來說,這是一個短暫的休息時間,而卻讓另一方的趙永春快急出了心臟病。

  從法院出來剛坐到車裡,他就迫不及待地打通了電話:「去,現在就去找楊小姐,讓她無論如何把肚子裡的孩子今天務必做掉!法庭上的事全部告訴她,讓她記住自己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

  見他掛了電話,旁邊的唐律師說:「趙局,沒想到年與江會來這麼一出,看來我們下一場,還是只能咬住那些憑證是他所簽這件事了。」

  趙永春煩躁地扯開領帶,滿臉憂色,「我就說這種人不能輕易碰觸的!現在倒好,偷雞不成反蝕一把米。現在告不告倒他已經不重要了,我現在擔心他手上到底有多少關於我的資料!」

  

  「您也別著急,休庭只有三天,這麼短的時間,他們是拿不出多少關於您私吞項目款的證據的。但是生活作風這邊,您還是這幾天先處理好您的那幾位紅顏知己吧。這樣的話,即使他們懷疑,也不會有什麼確鑿的證據。不過不管怎麼樣,您自己先別亂了陣腳。」唐律師安慰趙永春。

  「媽的!難道這次要毀在這個小子手上了!」趙永春攥緊拳頭狠狠地砸到了車子的座位上……

  翌日,人民醫院。

  楊素素做完產檢,在保姆的攙扶下剛走出醫院門診部,突然圍上來三個戴墨鏡的男人。楊素素下意識地護住肚子,抬眸問道:「你們是誰,想幹什麼?」

  「楊小姐,我們是趙局的人。」其中一個男人冷冷地說。

  「哦?找我做什麼?」楊素素暗暗舒了一口氣,是乾爹的人。

  「楊小姐,趙局吃了點官司,現在各種證據都對他很不利,趙局讓我們交代你兩件事。」

  「說。」

  「第一,不管發生什麼事,你都要咬定跟趙局長只是純粹的乾爹和乾女兒的關係,不得承認其他任何對他不利的男女關係。」

  「這個不用你說我都知道,還有呢?」

  「第二件事,麻煩您現在去醫院立刻做掉肚子裡的孩子。」

  「什麼?」楊素素被這句話嚇了一跳,扶著保姆的手不由地後退兩步,「這也是我乾爹的意思?」

  「是的!如果法院鑑定出您肚子裡的孩子是趙局的,即使您不承認你們之間的關係,也沒有用。為了保險起見,必須做掉這個孩子。」

  「不你們說謊,我乾爹那麼期待這個孩子,這裡面是他的兒子,他怎麼會捨得做掉這個孩子。你們讓開,我要親自去問問他。」楊素素推開男人,一手攙著腰,一手扶著肚子,大步向前走去,保姆見狀連忙跟上。

  三個男人三步並作兩步上前攔住了她,「楊小姐,沒有時間了,為了趙局,你還是去把孩子做掉吧,請不要讓我們為難,我們已經安排好了醫生,走吧。」

  「不!這是我的孩子!我不會讓你們拿去他的命!」楊素素使勁搖著頭,撥開男人的手,大步向路邊跑了過去。

  保姆在身後擔憂地追著,「楊小姐,您慢點,小心你肚子裡的孩子。」

  三個男人相互看了一眼,中間的一個男人說:「趙局長無論如何要讓她做掉這個孩子,不能讓她跑了,追!」

  聽著身後凌亂又緊追不捨的腳步聲,楊素素知道三個男人追了上來,邊驚恐地回頭看,邊不顧一起地抱著已經滿六個月的肚子向前跑去。

  「吱!」

  一聲緊急的急剎車後,楊素素被一輛計程車撞到,「嘭」得一聲撞飛了出去,落到了三四米遠的路面上,頓時,血流一片。

  開庭的前一天下午,林薇風風火火地趕到了花語苑,把手上的一份檔案袋交給了百合,「兩份,有一份是加急做出來的,交給律師吧。」

  百合好奇地打開資料一看,竟是兩份DNA親子鑑定結果。

  兩份結果均顯示:親權概率99.9991%。

  「這是胎兒和趙永春?」百合看到上面的被鑑定人,不解地問林薇:「趙局長跟誰的胎兒的?」

  林薇喘了一口氣,「你看看時間,兩個胎兒,一個是前年的,一個是今年的,都是楊素素肚子裡的。」

  「你是說楊素素懷過趙局長的孩子,還懷了兩個?」

  「可不是麼,以前那個剛懷就做掉了,這個已經六個月了哎,孩子引產子宮摘除」林薇嘆口氣。

  「啊?六個月了引產?」百合錯愕地睜大了眼睛,楊素素不是很在乎這個孩子麼?

  「嗯!聽說是被迫的,她不想失去孩子,一出門不小心被車撞了這是肖睿讓我交給你們的,他說他一直想感謝年書記,這次終於有機會了!你交給律師,希望明天開庭之後對打倒趙局長有幫助。」

  「好的,那我今晚就交給劉律師。」百合感激地對林薇點點頭。

  看著手上這份資料,百合不知道該喜還是該憂不管楊素素是個什麼樣的人,她畢竟是懷著孩子的孕婦,竟然被迫引產,還為此失去了子宮

  哎,也是可憐的人。

  X市中級人民法院庭審現場。

  首先,根據劉博提供給法庭的各種物證,依然是公訴人根據現有證據和人證資料,闡述了被告濫用職權、製造假帳、貪污受賄以及包養情婦的指控。只是這一次闡述中的被告,換成了趙永春,儘管他還坐在原告席位上。

  公訴人:「審判長,被告方提供的憑證資料經核實,全部屬於違法憑證。從這些憑證中可以看出,趙永春同志涉嫌濫用職權、製造假帳、貪污受賄罪,涉案金額高達三千萬餘元。」

  審判長:「趙永春同志,你對公訴員的指控可有異議?」

  趙永春瞅了一眼對面一臉淡然的年與江,儘管雙手手心已經沁出汗水,但還是鎮靜地說:「我都沒有做過。」

  庭審中,由於趙永春對公訴人的指控概不承認,庭審進入舉證辯論環節。

  劉博:「請問原告法人代表趙永春趙局長,您在新都工作32年。據我們統計,前20年的年薪總額,包括所有的獎金收入不超過50萬元。自近12年任副局長、局長開始,每年的年薪總額不超過50萬元,累計薪資總額650萬元左右。而且,據我們所知,您愛人是一位沒有工作的家屬,沒有任何收入。請問,您除了在新都工作外,還有沒有在其他地方兼職其他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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