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言情小說> 我家大叔超寵我> 第348章果然是高手

第348章果然是高手

2024-08-04 03:51:11 作者: 妖四

  「嘿,果然是高手!」林薇激動地拍了拍百合的背,小聲說:「我就說你家年大叔留有一手吧!沒想到在墨水上也可以做文章!」

  

  「我也不知道啊,我都沒注意過他平時用的什麼墨水」百合也詫異地凝眉。

  審判長不得不再次敲擊木錘肅整了一下現場的紀律,待安靜下來之後,問劉博:「被告辯護人,請詳細闡述被告所用的墨水有何獨特之處?」

  劉博點點頭,接過旁邊自己的助理羅玲遞過來的一瓶墨水:「這就是我當事人平時用的,而且是他當上新都X市分公司黨委書記後唯一用的墨水。大家看看,這看似是一瓶普通的派克墨水,但是在被吸進我當事人的鋼筆之前,全都經過了特殊處理。因為這裡面含有一種全球獨一無二的調製香料,是我當事人派人在著名的香料大國印度去調配的。而調配這個香料的印度師傅辛格爾是當地非常出名的一位香料大師,他現在就在候審廳,請審判長傳喚辛格爾,他可以向大家解釋這個墨水的特殊之處。」

  「傳四號證人。」審判長道。

  此刻,庭審現場反倒安靜了下來,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了出現在證人席上的一位穿著一套印度特色服裝灰色「古爾達」長袍的印度人身上。

  審判長:「請四號證人做自我介紹。」

  辛格爾雙手合十向審判席鞠了一躬,友好地沖眾人笑了笑,用生硬的普通話說:「大家好,我叫李提克·辛格爾,印度人,伊斯蘭教信徒,家裡三世都是香料師。我今年29歲,已經娶了兩個老婆,想娶一個中國女孩當第三個老婆」

  「哈哈。」辛格爾的一席自我介紹引得聽審席上的人大笑起來。

  審判長不得不打斷了他的話:「辛格爾,請問你認識不認識被告席上的人。」

  辛格爾:「當然認識。他每次來印度都會在我這裡買很多香料,一年多前,他的下屬過來找我,讓我在他用的墨水裡添加一些特質的香料。他說他要百合花的香味,我就給他調製了一種百合花的香味,因為他出了高價給我,我就調製了一種以百合花香味為主,又配了其他九種花香的香料給他。這種香料,我答應他只屬於他一人,我沒有再給其他任何人調製過。」

  劉博:「辛格爾,那你知道不知道我的當事人他要用這種香料做什麼用?」

  辛格爾:「知道呀,因為他說要給墨水裡用,特意交代我要做的細膩一點,再細膩一點,因為如果稍微粗糙一點的話就有可能堵住簽字的鋼筆。所以,我就調製了水溶性的香料,完全不會影響鋼筆使用。只是把原來臭臭的墨水味道,變成了淡淡清香的香水味道。而且,我做的這種香料溶液,如果用它寫出字來,字越干香味會越濃。一開始因為濕潤寫出來聞不到什麼味道,但時間一長,香味越來越明顯。」

  說到這裡,辛格爾臉上現出自豪的笑容。

  劉博對審判長說:「審判長,除了庭上準備的這些違規的憑證之外,我這裡有從我當事人公司財務處倉庫里拿出來的一些其他憑證,這些憑證也都是我當事人當上黨委書記後簽字報銷的憑證,而且經過審核,都是合法合規的。我想請法庭把這些合規的和不合規的放一起,讓辛格爾僅憑他對他香料的了解,判斷出哪些是含有他的香料的憑證。」

  審判長點點頭:「同意。」

  辛格爾看了一眼工作人員人員拿來的一些看起來都一樣的憑證,挑眉自信地笑了笑,拿起來一頁一頁的放在鼻子下面嗅起來。一會滿意地點點頭,一會又搖搖頭,後來指著自己面前的兩堆資料說,「左邊這些裡面都有我給年總調製的香料,右邊這一堆都沒有。」

  審判長:「請公訴人對這些資料進行現場審核。」

  資料被拿到公訴席,三位女公訴員檢查之後,對審判長說:「四號證人分類出來的恰好是違法的和合法的憑證,他認為有香料的都是合規的,他認為沒有香料的都是此次庭上的物證,也就是被告不承認是自己簽署的憑證。」

  被告席上的年與江輕輕地勾了勾唇,眸子裡放射出從容不迫的淡定。

  百合握住林薇的手,眼圈卻情不自禁地紅了。

  林薇雙手反握住她滿是汗水的手,笑道:「沒想到你這個年大叔還這麼有心機,竟然用百合花的香料調製墨水,這可是走到哪都要把百合的香味帶到哪呀!小盒子,你就偷著樂吧!」

  林薇的一句話硬是惹出了百合的眼淚,她倉皇地擦掉那兩行晶瑩的液體,小聲哽咽:「他從來都沒說過這件事,我竟然不知道他鋼筆里的墨水還有這個玄機」

  「他要是說出來,那才不是他呢!」林薇笑道。

  趙永春的臉上頓時黯淡了下來,他抬手擦了擦額頭上的汗,看了一眼自己的辯護唐律師,只見唐律師站起來,對審判長說:「審判長,鋼筆水不足以證明不合規的憑證不是被告簽署,僅憑這些香料要是可以斷定哪些是不是被告簽的單子,那他完全可以在知道某些憑證有問題的時候,換掉手裡的鋼筆。」

  聞言,劉博立刻說:「憑這些帶著香料的墨水當然不足以判斷,但是這些憑證上還有一個問題不知道大家考慮過沒有。」

  劉博從羅玲手裡接過一個紙袋,遞給工作人員,讓呈交給審判席和公訴席,說:「這些票據,是我當事人任黨委書記之後,每次出差和出去開會的各類行車證和機票車票,以及一些在基層開會的照片,上面都有時間。而這些時間跟法庭上那些違法的憑證簽字時間很多都有衝突。剛才的一號證人、二號證人和三號證人都說了這些憑證都是我當事人在辦公室里給他們簽的。但是,在這些落款的時間裡,有很多時間我當事人根本不在公司,請問他如何簽字?當然,並不是所有憑證上的時間都跟我當事人的行程有衝突,但是,跟我當事人不在公司的時間衝突的這些憑證,全都是違法的!所以,審判長,如果單憑這些證人不可靠的證詞,也完全不足以證實這些憑證是我當事人簽署的。」

  由於物證待鑑定,人證證詞也待核實,公訴席和審判席現場進行了商量之後,審判長宣布休庭40分鐘。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