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跳蚤窩(上)
2024-05-03 14:08:17
作者: 被留住的希爾
今天是林嵐轉生到礫石鎮的第二十天,這半個多月以來,他本以為自己對礫石鎮已經夠熟悉了,卻不想礫石鎮還隱藏著這樣一片自己從未到過的街區。
林嵐不知該如何稱呼這裡,他的僱主則告訴他:「這裡沒有名字,只有一群寄生在這個鎮子上的可憐蟲,因此我們管這裡叫跳蚤窩,意思就跟城市裡的貧民窟差不多。」
僱主?沒錯,林嵐之所以會被領到這個只能用「髒亂差」來形容,由各種簡陋的窩棚拼湊成的地方,是因為接了一個護衛任務,任務要求是保證僱主的人身權利不受侵害。
這對擁有治安官身份的他來說不難,只要亮出治安官的腰牌,那些三教九流的傢伙都會退避三舍。
值得一提的是,他之所以能接到這個既輕鬆,報酬還高的任務(2金幣的委託費),是因為僱主指名要他接。
正因如此,他懷疑僱主來這裡的目的不單單是尋親訪友,恐怕到時候會有牽扯到自己的地方。
「紅雀姑娘,這回總能告訴我你來這裡的真實目的了吧?」
穿過那條陰濕狹窄,連接著正常街區和跳蚤窩的小巷子,正式踏入跳蚤窩的地界後,林嵐對自己的僱主問道。
沒錯,他的僱主就是那位流鶯街的當紅姑娘,一晚的過夜費比他當治安官的月俸還高,並且幫他結束了處男生涯的紅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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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治安官大人,請叫我伊麗莎!」紅雀,或者伊麗莎撅著小嘴,極為不滿的強調道。「出了流鶯街,我就不是紅雀了!」同時,她開始整理自己身上穿的新買的高檔裙子,好讓自己看起來更像一位優雅的女士。
只不過……林嵐望著面前這條流淌著餿水,地面上充斥著垃圾、糞便,比下雨天的泥巴路還讓人犯愁的街道,好心的提醒道:「伊麗莎小姐,我覺得你不應該穿這種下擺都能觸碰到腳後跟的裙子,而且高跟鞋也不適合走這種坑坑窪窪的路。」
伊麗莎想想也是,隨即用手提起裙擺,一直提到膝蓋上方,使光潔白嫩細長優美的小腿盡數暴露在了空氣中。至於鞋子不合適的問題,她驕傲的揚起頭道:「尊敬的治安官大人您請放心,這條路我閉著眼走也絕不會摔倒。」
「哦?是嗎?莫非你是跳蚤窩人?」
只需聯繫一下她是來尋親訪友的,便不難猜出這位已經混的相當不錯的姑娘的原籍正是這裡。
伊麗莎也絲毫不覺得丟人的點頭承認道:「十二歲以前,我一直生活在這裡,另外不只是我,流鶯街的七成女孩兒都來自這裡。」
不偷不搶,憑勞動賺錢,她們是無可厚非的一群人。林嵐在心裡想到。
出於對她的坦蕩的敬佩,也出於紳士風度,林嵐走到她身前,背對著她說:「如果不是很遠的話,我可以背你過去,看得出你很珍惜這雙鞋子,應該不希望它被弄髒。」
這雙暗紅色的,表面還鑲著一些碎鑽、小水晶的綁帶式高跟鞋在商店裡恐怕要賣上百枚金幣一雙,是實打實的奢侈品,甚至比林嵐身上穿的那件鑲銀邊的黑色天鵝絨斗篷(+3的智力斗篷)還值錢。
「先說好,這是你自願的,我可不會給你增加僱傭費。」伊麗莎半掩著嘴竊笑道,對林嵐的舉動滿意極了。「我家也不是很遠,走到前面的那個路口往左轉,繼續前行五六十米就到了。」
之後伊麗莎又連忙補充了句:「我的體重連一百磅都不到,背不動的話是你自身的問題,可別到頭來埋怨我胖。」
林嵐則什麼都沒說,只是用眼神催促她快點上來。在力量護腕的加成下,力量值已經達到9點的他,不覺得背起一個90斤不到的女孩兒有何難度,而且總路程才一百來米,他的耐力應該撐得住。(註:1磅=0.907斤)
伊麗莎總算不跟他客氣了,把自己火熱的嬌軀貼到了他那遠稱不上寬厚的背脊上。
等林嵐氣喘吁吁的背著她抵達了目的地後,林嵐好奇的瞅著面前這棟搖搖欲墜的,連大門都只有半扇的簡易木屋問:「伊麗莎,你和家人的關係不好嗎?」
情況顯而易見,假如伊麗莎和家人的關係好的話,她只需拿出一周的收入,就足以讓家人搬出跳蚤窩,住進正常街區的舒適房子裡了。
「我是在繼母手底下長大的。」伊麗莎用最簡單的話語說明了問題。
「那你父親是個什麼樣的人?」
因為等下會見到伊麗莎的家人,所以林嵐想知道的多一些,好有點心理準備。
「他呀,很普通,沒事兒的時候喜歡喝酒,喝醉後喜歡打人,似乎只有這樣才能顯示出自己一家之主的地位和自己對這個家的重要性。」
「看來你的童年真的很悲慘。」
「也還好,跳蚤窩的孩子基本都是這麼過來的,真正慘的是那些無父無母的孤兒,他們想吃上一口黑麵包都得歷盡千辛萬苦。」
「比如說?」
「協助小偷入室行竊。房子的煙囪、通風口、天窗能攔住成年人,卻攔不住小孩子。如果被抓住了,他們毫無懸念的會遭到一頓毒打,甚至會被送到治安所,接受法律的制裁。」
說到這兒,伊麗莎微微低下頭,看了一眼林嵐腰間掛著的那面治安官牌子,冷言道:「治安所裡面的變態非常多,喜歡幼女和孌童的比比皆是,如果不想被斬掉手指或手,就只有滿足他們的欲望。」
她的話讓林嵐頓時生出一股惡寒感,林嵐甚至都不敢去想那是怎樣一副畫面了。
結果伊麗莎又說:「這類孩子還算幸運,起碼他們不需要拿生命做賭注,如果長得足夠俊俏,足夠討人喜歡,那些『可敬』的治安官大人有可能長期收留他們,讓他們過上一段衣食無憂的日子。最慘的是那類腦子、手腳都不夠靈活的孩子,為了填飽肚子,他們只能去野外挖野菜摘野果吃,根本不用碰上魔物,尋常的野狗都能把他們吃掉。另外還有一些傻乎乎的孩子會聽信一些無良魔藥師的話,為了一塊麵包去當對方的小白鼠,服用一些效果未知的藥物。」
「亞蘭德王國的各城各鎮不都設有孤兒院嗎?」林嵐忍不住問道。
「孤兒院是有,但想進孤兒院需要一系列複雜的手續,比如本地地方官出具的介紹信。你想想吧,這些衣不蔽體的孩子哪能見到尊貴無比的哈貝爾男爵大人?又哪能求的動對方?」伊麗莎抱之以苦笑。
「呃,真是……真是……」想不出合適形容詞的林嵐把手一攤道:「請原諒我這個外鄉人的無知,因為我們那兒幾乎不存在溫飽問題,只要不爆發戰爭。」
「真羨慕你,能出生在那麼幸福的世界中。」
伊麗莎因林嵐的話目露神往,隨後定定神,把這個不合時宜的想法甩出腦外,然後不由分說的挽起林嵐的胳膊,圖窮匕見道:「身為債主兼僱主的我,向你提一個額外要求不過分吧?」
林嵐有種不好的預感:「什麼要求?」
「放心,我不會讓你赴湯蹈火的,你只需在我家人面前說你是我相好的就行,我要讓他們瞧瞧,尤其是那個死黃臉婆!我伊麗莎已經徹底擺脫這個跳蚤窩了!而且只要我願意,我連流鶯街也能擺脫!」
伊麗莎說最後那句話時眼神中充滿了期盼,分明是故意說給林嵐聽的。
林嵐則裝作沒聽出她的暗示,不怕死的笑問道:「如果我說不呢?」
「哼!那就立刻還錢!而且我還會向冒險者公會檢舉你,說你不僅沒保護好我的安全,期間還仗著武力的對我這個弱女子動手動腳!」伊麗莎兇巴巴的瞪著林嵐威脅道,努力想讓林嵐相信自己真會這麼幹。
正所謂一分錢難倒英雄漢,兜里的錢確實不夠償還那晚的嫖資的林嵐只能舉手投降道:「算我怕你了,親愛的僱主小姐。」
「從現在起你要簡稱我為『親愛的』,不能再加姑娘啊、小姐啊這類後綴。」林嵐無奈的模樣成功逗笑了伊麗莎。
「話說你父母應該不會留我們過夜吧?」林嵐倒不是無法忍受這裡簡陋的住宿條件,他是怕伊麗莎半夜裡做一些會令自己負債增加的事情,他很清楚自己絕對抵擋不住伊麗莎這種大師級的挑逗高手的誘惑。
伊麗莎:「你想得美,我只是讓你假裝成我的相好,可沒打算假戲真做。」但她心裡想的卻是:你可千萬別把我的話當真,女人的話是不能相信的,我只是在故作姿態……
另外她根本沒想過要收錢。
林嵐聽到這話,暗中鬆了口氣的同時,無所謂的聳聳肩道:「那我們進去吧。」說完,他敲響了面前那扇形同虛設的門。
伊麗莎則對他的不解風情回之以悶哼,琢磨著以後是不是得改變戰略,說話辦事都儘量露骨一些。
前來開門的那個才剛四十來歲就有些駝背的中年婦人則面露震驚,尤其是在認出了林嵐治安官的身份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