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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一章 初到南美

2024-08-02 16:40:39 作者: 不二熊

  林琅從來都沒有想過找不到基因猴怎麼辦?

  所以林琅一定要找到基因猴!這是唯一跟張恆對抗的方法。

  張恆已經籌備了復仇大計很久,他造了太多的機械人,心理扭曲的張恆,已經不想單純的找林琅報仇,他想征服全世界!

  林琅到達南美之後,準備雇一個導遊,畢竟這邊語言不通,交流可能會有障礙,南美這個地方比較神秘,有很多的部落,衍生出了很多當地語言,很多地方都不使用英語,而且很多當地英語夾雜著嚴重的地方口音,林琅根本聽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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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玫瑰這時候道:「我在南美做過多次任務,精通南美語言,我可以做嚮導。」

  林琅聽完稱讚道:「這再好不過了,請一個陌生人當導遊我還真不放心,你可以啊,來過幾次就精通南美語言了。」

  「干我們這一行的,你不強行學習知識,就會多一絲生命危險,畢竟在南美做任務的時候,我們上面的金主可沒那麼好心給我們配備翻譯跟導遊,一切都得我們提前做功課。」

  黑曼巴點頭,「林琅,其實我們的工作挺苦比的。」

  林琅一歪頭,淘氣道:「我也不想做救世主啊,可事情壓在了頭上,不能不做。」

  黑曼巴伸了伸健碩的懶腰道:「這是我來南美洲最輕鬆的一次,有時間好好逛逛。」

  「先整點裝備。」林琅道。

  「我有路子。」黑曼巴蹭了蹭鼻尖。

  玫瑰點頭,「我跟黑曼巴做任務的時候,每次來南美都是向一個人買裝備,他是一個很大的軍火供應商,只要肯花錢,什麼槍都能買來。」

  「那最好不過了。」

  三個人找了一家旅館住下。

  怎麼說呢,這家旅館已經破的不能再破了,這並不是一個發達的地方。

  廁所臭的要命,這裡的環境可真惡劣。

  吃過晚飯之後,玫瑰道:「他們一般在晚上活動,也只有在晚上會開門營業,我們現在附近的夜市轉一下吧,有很多的好吃好玩的東西。」

  「好。」

  林琅其實對這些當地民俗跟食物也挺感興趣的,有玫瑰跟黑曼巴這兩個嚮導,林琅逛起來毫不費勁兒,畢竟玫瑰跟黑曼巴跟當地人交涉,林琅負責給錢就行了……

  逛的很開心。

  晚上十點……

  娛樂結束!

  玫瑰帶著林琅來了一處黑漆漆的巷子。

  在玫瑰的帶領下,三個人進了一個空曠的院子,裡面大多數是黑人,他們望著林琅三人,充滿敵意。

  每個人手裡都有槍,玫瑰長的妖艷漂亮,所有人都開始色眯眯的望著玫瑰,其中一個人甚至大膽的走過來想要揩油,玫瑰一個反手擒拿,這名黑人慘叫一聲,胳膊脫臼。

  周圍黑人發出咯咯笑聲。

  不多時,老大從屋子裡走出來,是個黑白混血,他看到玫瑰非常的熱情,「我的玫瑰!我的玫瑰!」

  老外有蹩腳的漢語說道。

  我靠!這個老外竟然還會漢語,林琅忍不住笑了笑。

  隨後,玫瑰開始用一些林琅聽不懂的語言跟混血老大交涉,期間老大一直用手比劃著名皺著眉頭,似乎交談並不愉快。

  黑曼巴也能聽懂老外說的話,只有林琅不懂。

  黑曼巴掐著腰,罵了一句,「你個死老黑!竟然臨時加價!」

  「加多少?」林琅問道。

  「比之前的價格整整貴了一倍,簡直就是趁火打劫。」黑曼巴咬著嘴唇生氣道。

  「沒關係,你告訴他,我買了。」

  隨後,黑曼巴付錢,他戳了戳混血老大的胸膛,用中文道:「老黑,你碰上有錢的主了……」

  老黑只會幾句中文,他不懂黑曼巴的意思,驢唇不對馬嘴道:「你好,你好……」

  黑曼巴也是無語,他試了試槍,緩緩道:「還你好呢,有機會老子問候你全家。」

  老黑聽不懂中文,一直在嘿嘿傻笑,林琅等人也都拿到了自己擅長的槍械,自保問題算是解決了。

  其實憑藉林琅現在的身手,根本不需要槍械,不過考慮到對付遠程目標的時候,槍械還是比較好用的。

  離開老黑地盤的時候,一群黑人還在望著玫瑰傻笑,畢竟玫瑰實在是太美了,玫瑰轉身,

  槍械指著一群黑人。

  老黑沖黑鬼使了臉色,眾位黑鬼散去。

  這是一個吃人不吐骨頭的地方,甚至連十多歲的小孩子都有槍,隨時都有可能發死亡。

  時間緊迫,張恆一直都在研究機械人跟機能限制解除膠囊,林琅沒有太多時間,在拿到武器的第二天,林琅帶著裝備,帶領著玫瑰跟黑曼巴潛入了熱帶雨林。

  玫瑰帶了之前追尋基因猴使用的追蹤器,因為是防水的,現在仍舊可以用。

  玫瑰望著追蹤器上面微弱的信號,忍不住驚愕道:「怎麼會有這麼多紅點?」

  林琅道:「有問題嗎?基因猴也會繁衍的,想必這幾年基因猴有後代了,基因猴的後代遺傳了它的H基因。」

  玫瑰點頭,「還需要去找那位老人嗎?」

  「沒必要了,直接按照追蹤器的方位去尋找。」

  林琅說完,第一個走進了熱帶雨林。

  這是生物眾多,並不像華夏,熱帶雨林有很多致命的動物,稍有不慎就會喪命。

  三個人帶足了食物,深入熱帶雨林。

  這個地方叢林茂盛,應該不會有人居住,到處都是原始森林,連一條路都沒有,林琅拿著砍刀在前面開路,硬生生的開出一條路。

  三個人走了整整一天,晚上落腳的時候,林琅看了一下追蹤器,自己所在的位置基本沒變。

  黑曼巴發了一句牢騷,「走了一天,才走這麼一小段,光行成估摸著就得走兩個星期,咱們帶的乾糧根本不夠。」

  玫瑰道:「熱帶雨林這麼多吃的,還怕餓死你不成?」

  「玫瑰,你又不是跟我搭檔一天兩天了,我你還不知道麼,我最受不了的就是熱帶雨林這環境,潮濕悶熱,晚上還賊特麼有許多蟲子咬人!」

  說完,黑曼巴抽打著身上,他胳膊上已經叮滿了包,看來黑曼巴屬於那種招蚊體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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