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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四章 變更之亂局

2024-08-01 17:13:03 作者: 無名小石頭

  武英殿大學士李純的札子,可以說集合了秦漢的所有想法,並且加以改良。

  作為後世魂穿之人的秦漢,雖然對官制有所了解,可也只是一知半解而已,李純則不同,大周的官員制度,他是最為清楚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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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三日後的朝堂大議之上,江福海高聲的朝著在場的群臣喊道:「有本啟奏,無本退朝!」

  「臣,御史台御史張廣海有事啟奏。」

  隨著張廣海這麼一站出來,只看秦漢的眼睛頓時一眯。

  「哦?張御史有事?」

  張廣海當仁不讓的從懷中掏出一份奏摺,江福海立刻命人遞送了上去。

  而就在秦漢看奏摺的時候,張廣海卻是緩緩地開口說道:「從前朝開始,一直奉行著九品官人法和察舉制並行的選拔人才制度,然而今日我大周富有四海,壓服諸方諸侯,成為這中原的霸主,那是因為我大周與時俱進,無論火器還是武器創造,都是耳目一新。」

  此刻,所有朝廷上的官員們,目光都聚集在張廣海的身上。

  面對著如此情景,張廣海自然是不懼怕,反而繼續開口說道:「我大周強就強在,與其他的國度有著不同尋常的變革之法,走的是一條另闢蹊徑的改革之路,火器取代冷兵器是改革,而現如今我大周最應該更改的,就是這九品官人法和察舉制並行的選拔人才制度!」

  此言一出,剎那間石破天驚。

  不少人立馬站了出來指責張廣海。

  「張廣海!你在胡說些什麼!九品官人法跟察舉制並行,這是我大周的國策,意指不落下任何一個容納招攬人才的可能性,你如今說出這番話來,究竟是什麼意思,你是在質疑我大周開國之君嗎!」

  「是啊,張廣海!別以為你讀了幾本聖賢書,就覺得自己有了指點江山的能力,我大周將察舉制和九品官人法並行,那是我們得到了實實在在的好處,是經過實踐得出來的真知!」

  「不然你憑什麼以為我大周可以壓服諸侯!」

  一聲聲的質疑之聲頓時傳來,張廣海卻是一言不發,目光直勾勾的盯著沈追。

  不錯,他是沈追的門生。

  歷來朝廷大議,自然不可能先是由頂級的高官提出主意來。

  因為如此也就落了下乘,不但不會有任何好處,並且還會受到朝堂上所有官員的橫眉冷對。

  這一般都不是大佬們的做法,就算大佬們心中也是這麼想的,自然也要找一個人,找一個由頭提出來,大佬們作為最終的商議者和裁決者,他們雖有權決定了最終該行怎樣的制度,可卻絕不能由他們提出來!

  而被找到提出該議程之人,同樣也是在賭。

  他在賭一個前程,一個跟著當朝太子,未來的皇上走的一條路,唯有如此,在新朝煥然一新之時,他也是大功臣。

  因此此刻的張廣海根本不會懼怕朝堂之上的這些同僚們所說的事。

  以及他們那足以殺死一個人的駭人目光。

  下一刻,就看秦漢看著奏摺,許久都未曾發言。

  足足過了好半晌的時間,才看秦漢將摺子放下,繼而對著朝堂上的這些人開口說道:「你們怎麼看?」

  立馬就有人站出來反對:「張廣海奏摺之中提出來的科舉制,究竟是什麼制度,從來都沒有這等制度的出現,它如何能比肩察舉制和九品中正制?」

  「這兩種制度可是經過了先人的無數次論證,也經過我大周兩個制度並行,在昔日先帝時期就曾經感受到過其莫大的好處,若非是兩種制度確保了人才源源不斷的產生,我大周焉能在諸國之亂中迅速穩定住朝局,並且還能積極地進取中原?」

  「沒有這個制度,我大周焉能有今日之輝煌!」

  說時遲那時快,就看朝堂之中反對的聲音是越來越多,可是接受這制度之人卻是少得可憐。

  秦漢坐在龍椅旁邊,監國太子的小號龍椅上,不禁微微抬起頭來看了一眼李純。

  這個時候,也是李純該出場的時候。

  「臣,武英殿大學士李純,附議!我朝應當改制,科舉制的好處是,打破了門閥之間的壁壘,讓天下之人都可以讀書,都可以通過讀書來為國家效力,如此制度之格局,當比一家一言,世家門閥所出來的讀書人數量要高的多。」

  「唯有如此,我大周才能招攬這四海之內的所有賢才,若是這些人才只是出身於世家大族,那麼世家大族將會永遠的不讓百姓出頭。」

  說著,李純似乎是越說越激憤。

  「這些平民百姓將永遠都會是平民百姓,我大周也就只剩下了世家的貴族,如同鐵打的營盤一樣,他們從出生就含著金湯匙,自是他人有所不同,只要稍加努力,就可以成為一代高官,普通百姓是賣豆腐的,即便下一代改行賣了炭火,那也依舊是賣炭火的,此等天下跟他們又有什麼關聯?」

  李純如同連珠炮一樣,將自己的見解全都給說了出來。

  其實他說的沒錯,秦漢遍看朝堂之上的所有人,這些人哪怕是站在朝臣隊伍最末端,穿著綠袍之人,那最低也是六品官,乃是三省六部之中一個司的員外郎。

  先前王雋,就是刑部主司。

  而王雋也是察舉制衍生的產物,先是被鄉里舉薦上來,然後被郡縣層層舉薦,最終到了老皇帝的面前。

  察舉制所舉薦上來的官員,最次者,也可以獲得七品縣令的官職。

  而縣令,則是一個縣之內的最大權力集中者,其手中不但掌握著經濟、行政、民生和軍隊的管轄招募權,甚至有的縣很大,兼併著其他一個中等規模的小縣,一個縣令可以管轄的方圓範圍,有的竟然高達方圓幾百里,權力不可謂不大!

  可若是科舉制,就斷然不會出現這等情況。

  而縣令與知縣的關係,名義上都是七品官,可是卻有著本質上的差別。

  縣令,是管轄著一縣所有事物的最大官員,是朝廷委派到縣裡的一縣之軍政民政行政以及刑律的主官,可知縣卻是朝廷暫時委派到縣裡的權且知縣令事的臨時官員,有任期,因此稱為知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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