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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第二個故事小岑31

2024-07-28 17:25:39 作者: 游7

  要取得某樣東西的使用權,就要得到東西主人的同意。

  不然就是不告而取。

  或者是巧取豪奪。

  本章節來源於ʙᴀɴxɪᴀʙᴀ.ᴄᴏᴍ

  岑海心這兩樣都遇到了。

  真是悲哀。

  算計她的還是親人。

  更可悲。

  所以死不瞑目呢。

  岑海心大抵是沒有親人緣的。

  有些人就是這樣,不是所有人都是被親人喜歡的。

  被冷漠對待,很正常。

  顧教授接到法院的傳票真的很茫然。

  因為走關係事件,他被工作單位辭退了。

  就連畫協也去除了他副==會長的頭銜。

  名聲被毀。

  也不願意出門了。

  就閉關。

  躲在畫室里不出來。

  甚至在郊外農莊住了幾天。

  回來就被傳票通知了。

  顧庭之:……

  真是嗶了狗了。

  反正心情很複雜。

  誰都不想惹上官司。

  晦氣。

  沾上思如更是沒有好事。

  難道是他不在的這段時間發生了什麼事?

  就去問。

  然而他們更懵比。

  都說不知道。

  一口咬定沒有去招惹思如。

  壓根就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顧庭之什麼都問不出來,什麼都不知道,就被親生女兒告了。

  一頭霧水。

  就想是不是之前換腎的事情還是讓思如耿耿於懷,心裡記恨他們。

  就去找思如了。

  就跟她說,「不會再讓你捐獻了,已經找到了匹配的替代品,熙熙很快就會進行手術。」

  「都是一家人,何必鬧到這樣的境地,別人看了也不好看。你有什麼不滿的都可以說,一家人好好商量。」

  巴拉巴拉。

  反正就是讓思如去撤訴。

  思如全程都面無表情的看著他。

  突然就覺得顧庭之有點可憐了。

  眼神都帶著同情。

  莫名收到同情的顧庭之:……

  他說了什麼。

  思如輕輕搖頭,「我是不會去撤銷的。」

  顧庭之嘴巴都說幹了,就得到這麼一句。

  鬱悶得要死,但還是拿思如無法。

  就問,「你是不是還恨我們。」

  思如微笑,「是恨你們。」

  「你覺得你們不可恨嗎?」

  又反問回來。

  顧庭之想到之前他們對岑海心做出的事情。

  心裡升起一股愧疚。

  也覺得當時做得過分了。

  但不那麼做,就眼睜睜看著顧維熙死掉嗎?

  一邊是親手養大萬般疼愛的養女。

  一邊是素未平生猶如陌生人一般的親女。

  心往哪邊偏傻子都知道。

  但那些事已經做了。

  無法挽回。

  顧庭之就嘆氣,「就算你恨我們,我們也是一家人。以前那些事情,我很抱歉,我們以後會對你好的。」

  他說得很真摯。

  說道歉的時候表情也很誠懇。

  也許有那麼一瞬間是真情流露,是後悔是愧疚的。

  但之後呢。

  反正思如就是負責微笑。

  戲台已經搭好,怎麼能允許演員不到位呢。

  所有的都準備好了,就等著開演了。

  思如不允許任何意外發生。

  顧庭之滿懷著希望而來,卻垂頭喪氣的離開。

  他不知道思如掌握了多少證據,思如一心要整死他們,現在最好的辦法就是找到一個好律師。

  而且,事關人身權利是個神馬意思。

  顧教授有點不明白。

  這不是思如第一次告上法庭了。

  就有汪仔攔住採訪她。

  帶著一點惡意。

  「怎麼都是養了你一場,你這樣是不是有點不近人情?」

  思如挑眉,看著汪仔,「你的意思就是說她不該養我咯。」

  「就是說她當初把我換走,就該直接掐死我咯。」

  「你以為我稀罕她養我嗎?是我求她養我的嗎?不是她,我還好好的待在我親生父母身邊呢。你以為鬧出最近這些事誰才是元兇呀。」

  汪仔:……

  思如不按常理出牌,讓他怎麼回答。

  難道說不該養,還是該直接掐死。

  汪仔臉都木了。

  這個岑海心,時時都在懟人,怪不得沒朋友。

  思如:我有好室友。

  在等待開庭的時間裡,有很多人來找過思如。

  顧媽媽的咒罵。

  顧維鈞的威脅。

  顧維熙的哭訴。

  顧維熙哭得很可憐,流著眼淚的表情很唯美。

  「只要你願意撤訴,我,我可以不要你的東西,也會離開顧家,把所有的一切都還給你。」

  思如微笑,輕鬆說道,「好啊。」

  顧維熙:……

  愣住。

  然後顧維鈞就抱著顧維熙朝思如咆哮,說想讓顧維熙離開顧家想都別想。

  說思如想當顧家的女兒簡直做夢。

  顧媽媽也說堅決不認思如。

  思如聳肩。

  彼此彼此。

  反正一直到開庭,顧維熙也沒有離開顧家。

  對此思如不置可否。

  她才不信呢。

  顧維熙其實也就隨便說說。

  她在顧家當了十八年錦衣玉食的公主,怎麼可能回到貧民區當灰姑娘。

  更別說她還得了治不好的病。

  回到岑家就是等死。

  顧維熙可捨不得離開顧家。

  反正不管他們怎麼來鬧,思如都不退步。

  很快就到了開庭的日子。

  在門口碰到顧家一行人。

  顧庭之的眼神很複雜。

  被親女兒告什麼的說出來都很丟人。

  顧維鈞一臉狠戾,「你就等著敗訴吧。」

  已經完全沒有男神的樣子了。

  思如面無表情,「好,我等著。」

  只要你有那個本事。

  而且,你還不知道我給你準備了什麼大餐吧。

  作為親手害死岑海心的人,親哥哥,給你準備的東西怎麼能跟其他人一樣呢。

  如此,就請好好享受吧。

  一定會終身難忘的。

  思如在開庭前偶然發現了一件很有趣的事情。

  這件事情很重要。

  讓她大概猜到了顧維鈞要岑海心死的原因。

  也只是猜測。

  不過這也夠了。

  但跟思如編的故事沒什麼關係。

  也許之後會有關係也說不定。

  思如請的律師沒有顧庭之找的有名氣。

  無所謂。

  能達到目的就行。

  其實思如覺得她自己就能上。

  不過還是請了個律師。

  先是原告說明訴訟請求。

  然後被告律師駁回。

  肯定要駁回的呀。

  不然你說啥就說啥,還請人辯護幹什麼。

  請人要花很多錢的。

  一點用沒有,誰願意花這冤枉錢。

  法官就讓原告闡述事情經過。

  凡事總得有個緣由。

  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

  總不能說我看你不順眼吧。

  得讓人信服。

  法院是個講公平正義的地方。

  然後,思如就開始講故事。

  哦,是闡述事情經過。

  跟顧家的恩怨情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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