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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6章 愛在有情天(22)

2024-05-03 01:38:51 作者: 蠟米兔

  先皇的話,對於鳳凰小主來說,我覺得殘忍了一點兒。那個被先皇捧在掌心中的寶,落了我記憶中的第一次淚。

  「我知道你愛戀我母親,但我不會放棄的。你這裡有我!」鳳凰小主把手放在先皇的胸口,「你心裡眼裡都有我,你可以說謊騙我,但是你騙不了你自己!」

  說完這話,鳳凰小主赤腳撒腿跑了出去。

  「龍兒——」若是以往,先皇一定會追尋出去,夜裡黑,風露大,鳳凰小主又是光腳,先皇會擔心她。可這一次,先皇只是叫了一聲鳳凰小主的乳名,並沒有去追她。

  「福爾,我這樣,是不是錯了?」

  先皇問我話,只是我被點穴,無法出聲。即便解穴後,這問題我也無法回答先皇。畢竟我不是當事人,不在其中,體會不出箇中滋味,自然不好說話。

  那晚後,鳳凰小主留下一封信不辭而別。信上只是說她想去遊歷大陸,讓自己成熟起來,可我分明在先皇臉上看到一種叫撕心裂肺的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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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後的日子,鳳凰小主每三日就會送來書信。依舊是先皇熟悉的字體,內容無非是她去了哪裡,見過什麼,只是在每封信的末尾,鳳凰小主都會寫上一句,「等我回來」。

  這樣的事情一直持續了一年,突然,鳳凰小主再也沒有來信,一直等了很久,都沒有寫信過來。

  那段時間,我明顯能察覺到先皇的不對勁。他總是會在批閱奏摺的時候,一聽到腳步聲就立刻抬頭,想知道是不是太監傳來了鳳凰小主的信。一次次的失望,讓先皇的臉色越發凝重,也讓他更加清瘦。

  鳳凰小主就那麼憑空消失,連她的家人都不知道她去了哪裡。看了鳳七七寫來的信,先皇才徹底急了。鳳凰一直孝順,不會不跟家裡聯繫,但這一次連家裡人都不知道她去了哪兒,先皇肯定她出了事。

  鳳梟被先皇召回,先皇將皇位傳給他,自己帶著鳳凰小主寫的那些信,開始追尋鳳凰小主的足跡。換句文藝的話說,先皇走她走過的路,喝她嘗過的湯……先皇從第一封信開始,跟著每封信的足跡,去探尋鳳凰小主的下落。

  和先皇的態度相反,鳳七七似乎一點兒都不擔心女兒,也沒有派人尋找鳳凰小主。這點兒有些異常,我察覺到了,卻沒告訴先皇,只是跟著他一路顛簸,最後到達了西梁城,曾經的西岐國都城。

  至此,西岐國已經成為南鳳國國土多年,再次回到被囚了十年的地方,我心裡有太多太多的感觸。

  鳳凰小主的最後一封信從這裡發出,之後再也沒了她的消息。

  我和先皇帶著鳳凰小主的畫像,到處張貼,讓人幫忙尋找鳳凰小主的下落,一留,就是一個月。

  這一個月里,我看著先皇從成熟英俊的男人變得邋遢,他乾淨的下巴上,生出了一層鬍渣來,看上去非常頹廢,非常萎靡不振。

  「福爾,我失去她了。」先皇看著西梁城裡來來往往的人群,對我說道。這話里,有著無盡的悔恨,讓我心裡憐惜這位君王。

  先皇這個當事人恐怕不知,他對她的愛,在很久以前就從長輩對晚輩的寵溺,轉變成了男人對女人的寵愛。都說當局者迷旁觀者清,我雖然旁觀,卻不能說。

  「叔叔,這是一個姐姐讓我給你的。」

  就在先皇再次陷入孤單中時,一個梳著茶壺頭的小娃兒過來,塞給先皇一張紙條,又笑著跑開。

  不知為何,在看到這場景的時候,我心裡突然有種希望降臨的感覺。不等我反應過來,先皇已經不顧形象地撒腿就跑。

  恕我年邁,實在比不得先皇,只能雇了馬車追了過去,等追上先皇,我們到了湖邊,一支小船停在岸邊,似乎在等我們。

  當我們坐船來到湖中的大船上時,一陣琴聲傳來。那時候,我分明看到先皇的手顫抖起來,是她,只有她才能彈奏出這樣美妙的音樂。

  作為一個合格的奴才,我沒有跟著先皇上去,而是把這裡留給了他們。

  不過,即便如此,我還是聽到了鳳凰小主的聲音,我發誓,我就聽到一句話,那句話是這樣說的。

  「當初,你在這艘船上遇上我娘,愛上她。現在,你在這裡遇到我,能不能,也愛我一次呢?」

  之後的事情,我什麼都不知道,即便你逼問我,我也不清楚發生了什麼。原諒我是個老人,老人都容易健忘,很多很多的東西,我都不記得了。

  也許,你會說我裝傻。那您可就真的說對了!作為一個在皇宮裡生活了一甲子的奴才,能活著,必定有活下來並且保命的方式。比如我,知道什麼能說,什麼不能說,也清楚什麼時候當明白人,什麼時候當糊塗人。

  我只能告訴你,在這後來,先皇陪著鳳凰小主去了雍州的追風崖。我年邁,先皇體恤,沒讓我跟著去,至於在那兒發生的事情,我也一概不知。

  我唯一知道的,就是這個故事最後的結局落了俗套,先皇和鳳凰小主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所以有人,包括我這個老得不能再老的太監,都幸福地生活著。

  楔子

  八月,驕陽似火,一支商隊在大愚山腳下緩緩地移動著。

  「媽的,真熱!」領隊的宋希抹了把臉上的汗,「照這樣熱下去,等到了漁關,我他媽非脫一層皮不可。」宋希的話,讓商隊裡的人樂呵不起來。

  若是平時,宋希說話,總有人附和,可這一次送貨,一是天氣太熱,二是因為到了大愚山,這兒的土匪喜妹甚是厲害,所以大傢伙兒樂不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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