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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二章 擔當(求訂閱)

2024-07-22 15:10:57 作者: 聽風煮雨夜

  但是,朱宏煜的眼神,卻只在她身上停留了片刻,便迅速轉開了。

  他雖然有學外語的想法,但也沒急色到那種地步!

  畢竟是大明監國,這麼點定力還是有的!

  

  明軍在大營中籌備了筵席,用於慶賀巴達維亞的歸降。

  大量的食物,酒水被搬上了桌。

  全軍上下一起為之慶賀!

  此次出征的明軍,除去負責警戒的部分之外,其餘人也是被允許一起大吃大喝,慶賀了起來。

  軍中的禁酒令被解除,每人都能喝一點酒水。

  更重要的是,肉食可以放開了吃,管夠!

  即使明軍平常的伙食就很不錯,但最多也就是糧食可以放開了吃。

  肉食方面,每三天才能開一次葷。

  今日的筵席,無論如何也算的上是一次規模很大的犒賞。

  筵席上,朱宏煜熱情招待投降的絡貝總督和雷蒙等人!

  他們既然都已經選擇投降了,朱宏煜不介意給他們保留一些顏面。

  中國人做事和西方人不同,西方人太過赤裸了,眼中只有利益,而中國人向來比較含蓄!

  利益吃到了,面子上也要過得去才行!

  一般情況下,不會刻意去羞辱人!

  ……

  筵席結束,朱宏煜沒著急入主巴達維亞城。

  荷蘭人控制巴達維亞城幾十年,裡面究竟藏著多少陰暗,多少陰私的勾當,誰也不知道。

  就像是一間屋子,被人住久了,不管表面再怎麼光鮮,邊邊角角李,總會留下些垃圾的。

  不把屋子清掃乾淨,可沒辦法住!

  光復軍進入巴達維亞城,第一時間便開始著手整理城內的秩序,挨家挨戶的將城內的荷蘭人清出了城。

  雖然沒刻意劫掠殺人,但這些荷蘭人也別想在大明的撫遠城裡呆著了!

  與此同時,此次隨軍的軍政府官員,開始在地方鄉紳和宗族勢力的支持下,在撫遠城四周設立公審點,搭設高台,準備公審大會。

  公審荷蘭人!

  讓華人百姓們站出來,勇敢的控告巴達維亞的荷蘭人的欺男霸女,欺壓華人的罪狀。

  然後從嚴審判!

  朱宏煜抽空暗示了一下王汝賢他想學外語的想法,讓王汝賢去幫著操辦。

  王汝賢高高興興的便應下了。

  畢竟俗話說的好,沒給領導背過鍋,幹過髒活的下屬,可算不上真正的心腹。

  只要不是像崇禎那種,當了婊子還要立牌坊,讓底下背鍋還不給補償的領導,底下人一般都不介意給領導背鍋。

  崇禎最大的問題不是急躁,不是多疑,而是沒擔當。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崇禎殺陳新甲了!

  陳新甲和建奴議和,那擺明了就是給崇禎背鍋的。

  好傢夥,事情暴露了,你崇禎不說救人也就算了,竟然二話不說就把陳新甲給砍了!

  這事情辦的,是人?

  實在是太讓人心寒了!

  幫你背鍋還要有生命危險,誰他娘的還敢幫你做事?

  甲申年的時候,李闖既然殺入京師,當真滿朝文武就沒有一個聰明且忠心的,知道南遷是最好的選擇嗎?

  那不可能!

  大把的人都知道。

  但為什麼崇禎不南遷呢?

  一是崇禎自己死要面子,說不出拋棄祖宗江山,南逃南京的話,等著底下的臣子給他背鍋呢。

  二則是,滿朝文武都被崇禎殺陳新甲的無恥給嚇到了,誰也不敢出來給他背鍋。

  然後,崇禎就君王死社稷了!

  但朱宏煜和崇禎不一樣,他是有擔當的,王汝賢在雷州之戰時給他背了鍋,當場肯定是要受罰的。

  但只是回頭,朱宏煜就把王汝賢給重新提回了自己身邊,並且還大加恩賞。

  賞賜了不少的金銀土地!

  就彰顯一個,你幫我背鍋,補償肯定到位的大方。

  誰能不願意跟著這麼一位領導?

  ……

  「爺爺,爺爺!」

  「村頭的王老爺說,大明朝廷打來巴達維亞了,要在咱們村口殺紅毛,給咱們漢人主持公道了。」

  「讓咱們村裡的家家戶戶,凡是受過紅毛欺負的,趁現在趕緊去村口報官,朝廷要給咱們升斗小民做主了!」

  「姐姐的仇能報了!終於能報了!」

  「……」

  巴達維亞,王家村。

  王狗子一臉興奮的奔回自己家的茅草屋,對著茅草屋內手頭忙碌著,編著草鞋的老者說道。

  茅草屋很破舊,屋頂透著窟窿,四處漏風!

  劇烈的運動,使得王狗子滿頭大汗,可臉上卻是遮掩不住的興奮。

  老者聞言抬起頭來,一雙渾濁的眼睛裡熱淚滾滾而下。

  淚水順著他的下巴,滴答滴答的低落在地上。

  「快來扶爺爺一把,朝廷來了,朝廷終於打過來了!」

  「咱們漢人再也不用受紅毛的欺壓了!」

  在自己孫子的攙扶下,老者從地上起身。

  他的腿腳不變,右腿腳踝處扭曲變形,生著爛瘡,滴答著黃綠色的膿液。

  如果有醫生看過,就能得出結論,這屬於是被人生生打斷了腿,又沒有得到及時的救治而形成的結果。

  骨頭錯位癒合,傷口腐爛化膿!

  若非命大,早已是死了!

  老者的腿是被生生打斷的,動手的是一個叫做理查的荷蘭人。

  老者的兒子兒媳出海討生活,然後失蹤在了茫茫大海上,一直沒有音訊。

  雖不敢說人一定是死了,但總之活著的可能性不大!

  只留下了他和他的孫子孫女相依為命!

  可就在前段一個,一個叫做理查的荷蘭人看上了她的孫女,將人強行擄走,壞了他孫女的清白之後,又將人殘忍殺害。

  老者帶著自己的孫子上門要一個公道,差點被直接打死。

  後來老者又去報官!

  但紅毛的官府,怎麼可能心向漢人。

  那位執政官直接說是老者的孫女不要臉,勾引理查這個高貴的荷蘭人,勾引失敗失敗之後惱羞成怒,想要襲擊理查。

  被理查正當防衛,當場打死!

  理查僅僅被判處賠償老者一枚銀元,便算了事。

  因為總督府的法律規定,高貴的荷蘭人打死華人和土著,只需要賠錢就行。

  自己的孫女被殺死,還被如此羞辱,老者憤怒極了!

  可荷蘭人又怎麼會在乎一個華人的憤怒呢?!

  老者再次被毒打了一頓,趕回了家。

  誰知,當夜理查便找上門來,將老者的腿活生生的打斷。

  如果不是動靜驚動了四周的其他華人,老者當夜估計就已經被活活打死了!

  華人們群情激奮,想要一個說法。

  執政官卻只是再次罰了理查一枚銀元,並且,這一枚銀元還是交給總督府的罰金,而非是給老者的賠償!

  這就是在巴達維亞的華人的生存現狀!

  荷蘭殖民者,根本不把他們當人看!

  老者站起身,腿腳傳來一陣陣抽痛,但他對痛苦卻是早已經習慣了。

  不斷的催促自己的孫子。

  「快些,咱們再快些!」

  「不要誤了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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