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舔狗
2024-07-21 16:41:05
作者: 沙拉土豆泥
「滾!」李睜滿頭黑線:「我參加青歌賽和秋艷沒關係,只是碰巧她也報名了。」
「少來。」
薛冰丟給他一個信你個鬼的眼神,不屑道:「咱兩七年的革命友誼,再有一年抗戰都要勝利了,我就沒聽你唱全過一首歌。」
「我...」
「是不是想說國歌啊,只要你好意思,我算是明白了,你小子哪是給唱片公司投稿,你是寄求職信吧,乘著暑假混進去當個小三子,好歹薰陶一下自己,這樣和秋艷也能多點共同語言。」
「......」
「唉,少年,你走火入魔了,拜託,就算當舔狗,也不要添得那麼卑微好不好?」
看薛冰一臉你要是我兒子我就打死你的表情,李睜臉色黑得不能看,鬱悶得想要吐血,最後索性不解釋了,以後總有「沉冤昭雪」之日,他拿球桿指了指球檯:「開球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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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冰扳回一局,卻又輸掉了第三局,最終1比2告負。
薛冰付了台費,兩人來到外頭,薛冰伸個懶腰:「怎麼說,繼續找方向?去酒吧喝一杯,我請。」
李睜搖搖頭:「不去了,明天要早起,白天有事兒。」
「去師範學院練歌?備戰青歌賽?」
「嗯。」
薛冰無語搖頭,倒是沒有進一步打擊,兩人一塊騎了一段路,在十字路口分道揚鑣。
薛冰沒有回家,繼續騎了二十多分鐘,來到夢中夢酒吧。
這間酒吧比他上班的KT酒吧檔次要低一些,眼下還不到九點,大廳內散台卡座空著一多半,薛冰花十塊買了瓶啤酒,坐在吧檯邊上,慢慢喝著。
隨著時間的推移,客人越來越多,十點的時候,一名男歌手上了舞台,一連唱了三首歌曲,兩首抒情,一首勁歌,氣氛漸漸起來了。
男歌手下場後,過了十分鐘,又一名女歌手登台,薛冰散淡的眼神突然一亮。
這名女歌手唱得一般,不過載歌載舞,熱力四射,把氣氛推上了一個新台階。
女歌手同樣唱完三首從舞台下來,薛冰起身走了過來,喊道:「陳雯。」
大廳里的燈光忽明忽暗有些晃眼,女歌手盯著薛冰看了會兒,這才認出來,意外道:「薛冰,你怎麼在這,跳槽過來的?」
陳雯在酒吧駐唱已有半年,夢中夢酒吧是她的主場,偶爾也會去其他酒吧串場。
上上周末,她經朋友介紹去KT酒吧駐唱過一次,一個客人喝多了,非要拉她陪喝一杯,是薛冰替她解的圍。
「哪有,今天正好休息,就過來坐坐。」
薛冰今晚過來,就是特意來找陳雯的,笑道:「一起喝一杯。」
陳雯爽快地點頭:「好啊。」
兩人找了個散台,邊喝邊聊,又有一支樂隊上台表演,三首歌曲一首比一首火熱,下頭響起了大片掌聲和歡呼聲,樂隊又加唱了一首,這才下場。
樂隊唱完,薛冰二人的酒也喝完了,薛冰問她要不要再來一杯,陳雯搖手拒絕。
出了酒吧,薛冰又提議去吃夜宵,陳雯以減肥為由再次拒絕,不過倒是不介意薛冰同行。
夜深了,路上的車很少,兩人並肩騎著自行車,有說有笑,一刻鐘仿佛一瞬,在一片六層樓的小區門口,陳雯揮手告別,轉彎進入小區。
薛冰目送她的背影消失在夜色深處,收回目光後從兜里摸出一張紙條,上頭有個電話號碼,是陳雯給他留的。
將電話號從頭到尾,又從尾到頭看了三遍,牢牢記在心裡,薛冰眼中多了一抹發自內心的喜色,回家的路上,不知不覺哼起了小曲。
......
三天後,隨著南市初賽第三場落幕,青歌賽整個初賽海選畫上一個句號。
7月16日,下午。
儘管日頭已經歪過了大半個西邊的天空,卻依然散發著恐怖的熱量,孜孜不倦地烘烤著大地。
籃球場。
「黑的白的紅的黃的,紫的綠的藍的灰的,你的我的他的她的,大的小的圓的扁的,好的壞的美的丑的,新的舊的各種款式各種花色,任你選擇...」
何靜芸一遍遍地運球到籃下跳投,同時嘴裡唱著李睜教她的《氣球》,這是一首非常考驗肺活量,以及氣息穩定度的歌曲。
直到將《氣球》反覆唱上四遍,以一個籃外大空心收場。
邊打籃球邊唱歌,每次一刻鐘,每天四次,這是李睜給她制定的練氣計劃。
一停下,她便彎著身軀大口喘息,額頭全是細密的汗珠,臉頰紅撲撲的猶如熟透的蘋果。
李睜上前,遞給她一瓶礦泉水,她剛要說什麼謝謝,抬頭卻見李睜笑看著她,眼中分明透著一抹戲謔,當下臉色一沉,沒好氣地哼了聲。
這傢伙是在嘲笑自己呢。
李睜趕緊收起笑容道:「學姐,你的運動天賦遠超我的想像。」
何靜芸用餐巾紙擦著汗,白了他一眼:「得了吧,從中場線拍球到籃下要十五秒,瞄準還要三秒,十投八不中,這種運動天賦都叫遠超你的想像,那你告訴我,你想像中我的運動天賦該是怎麼樣的?」
從何靜芸的眼神中,李睜察覺了一股危險的味道,臉色一正:「籃球是全身運動,邊打籃球邊唱歌十五分鐘,比你跑上兩千米,邊跑邊唱難度更大,我敢說,大部分男生都堅持不住,更何況之前你根本沒有接觸過籃球,事實上,我嘴上要求你一刻鐘,心裡底線只十分鐘。」
「而你僅僅三天的適應,就能不折不扣地完成,如果你自認運動天賦只是一般,那我只能說,你的毅力讓人欽佩。」
千穿萬穿馬屁不穿,配上李睜一副煞有其事的表情,何靜芸明知道他是言不由衷,卻偏偏生不氣來,無語地搖搖頭,正要擰開礦泉水蓋子,眼角餘光瞥見一個青年從場外走來,不禁露出訝異的神色。
青年一米八的個子,相貌英俊,袖釘白襯衫,灰西褲一絲不皺,黑皮鞋油光鋥亮,堪稱九十年代職場精英標配,手裡拿著一捧素雅的百合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