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4章 大婚之喜(2)
2024-07-19 13:36:01
作者: 雨涼
自從詔書頒布以後,寧太后儘管保持沉默,可沈千姿通過從側面的了解,還是知道寧太后的某些想法。不就是不甘心麼?
一個朝陽公主都忍受不了半點委屈,更何況想來自恃高高在上的太后,要是甘心,沈千姿都覺得不正常。
當務之急是月欽城接手皇位,儘早的整頓朝堂。對於私人恩怨,沈千姿覺得還不是出手的時候。
她同月欽城的大婚定在半個月後,而沈韻堂和上官嫣然的婚期也是在同一天。這也是兩個老頭商量的結果。
月欽城搬去了皇宮之中,淮陽王府也被騰空出來作為了他用。而沈千姿作為待嫁之身,暫時搬去了泗水閣同沈瀟、沈韻堂同住。由於即將到來的大婚備受矚目,沈千姿也不好打破俗規繼續『非法同居』。儘管月欽城為此很是不滿,可最後還是被沈瀟鎮壓了。就因為沈瀟一句話:她以後會陪你一輩子,難道不就能陪為父半個月?
新帝登基,舉國歡慶了三日,氏族君王統治的朝代,沒有改朝換代之說,也就相當於子承父業,老祖宗定下來的規矩依然存在,不同的只是當權者的行事作風和手段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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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月凜先前打擊貪官污吏的行動,儘管出發點自私,只是想為自己謀取財富,或許他自己都沒有想到,他的那一決策卻是為月欽城登基之後掃除貪官污吏做了決定性的鋪墊。
再加上,當初為了把那些貪官收斂的財物都裝進他們荷包,月欽城早就派人暗中將朝中文武大臣近年來的情況摸了個透徹。如今上位,早前所拿捏到的證據全都派上了用場。
如今的朝堂,可以說是混亂,也可以說是大換血。
自從新帝登基以後,京城百姓就如同打了雞血一樣,每天最興奮的就是議論誰誰誰被抄了家,誰誰誰被處斬了。京城看似混亂,但混亂的卻是官場,隨著大批奸佞之臣被除,百姓之中,讚嘆的聲音越來越多。擁護新帝的言語也越來越多,對於新帝是如何得到皇位的,這似乎已經不重要了。還有什麼比看到貪官佞臣的下場更讓人振奮欣慰的?
而更讓老白皙高興的就是『免稅三年』的政策。這一利民政策一頒布,老百姓更是歡欣鼓舞,就差沒把新帝的泥像放自家供著了。
月欽城在宮裡忙朝政,宮外,沈千姿也沒閒著。
大婚在即,儘管這已經是她和月欽城第三次成親了,可她還是積極的在準備自己的婚事。加上上官嫣然同沈韻堂也要成親,倆女人幾乎是天天在一起商量著大婚的事。
這一日,兩人去了上官家的布莊。
看著上官嫣然一口氣挑了十來匹頂級的綢緞,沈千姿就大為不解,指著一摞五顏六色的綢緞朝她說道:「嫣然,不是我說你,你用得著一口氣選這麼多,穿得過來嗎?」
有些時候她覺得上官嫣然是故意在折騰沈韻堂,有些時候她覺得上官嫣然特敗家。之前在整理淮陽王府時,她發現上官嫣然所住的屋子裡有一整箱的衣物都是嶄新的。可想而知,上官府里還有多少好東西被她浪費。
聽到沈千姿鄙視的問話,上官嫣然對著她突然神秘的笑道:「千姿,這可不是給我挑選的哦。」
沈千姿眨眼,「難道是為我選的?可我也用不上啊!」月欽城說她的服飾宮裡有人會為她準備,不需要她另外做新衣。
上官嫣然哧哧的笑了起來,「才不是為你準備的呢。你以後都在宮裡,哪需要穿這些。」
沈千姿疑惑的瞪著她,「那你挑選這麼多做什麼?」
上官嫣然突然掩嘴在她耳邊小聲說道:「這是給我即將過門的小嫂子準備的。大哥還要晚兩日回來,爹把這些事交託給我做了。」
聞言,沈千姿更是疑惑,「小嫂子?什麼意思?上官大哥也要成親了嗎?」
看她那摸樣,上官嫣然就知道她還不知道內情,也是,這件事除了上官家和鄭家的人知道外,還沒有向外宣稱。
眼看著婚期將至,她也沒有隱瞞,將自己知道的事一五一十的說了出來。
「千姿,你還不知道吧,我大哥幾年前就同人定了親了。這次爹見我和你同時成親,就決定把大哥的婚事一併給辦了。」
這消息,對沈千姿來說絕對是很意外的。八卦的心一起,她趕緊拉著上官嫣然坐到椅子上,好奇的問起來,「嫣然,這事怎麼一直都沒聽你們說起呢?」
上官嫣然嘻嘻一笑,「不是我們不說,是鄭家小姐年紀太小,聽爹說這才剛及笄。」
剛及笄?沈千姿瞪大眼,張大嘴。那對方才多大啊?十五歲?
上官游應該有二十四了吧?
這相差得也太多了點……
從驚訝中回過神來,沈千姿又趕緊八卦問道:「這親事是義父定的還是上官大哥自己選的?那鄭家是做什麼的?」
這也太不像上官家的作風了,在怎麼也該找個精明能幹的吧,居然找個十多歲的小丫頭。這是打算養童養媳?
提到這樁婚事的來源,上官嫣然兩條柳眉微微蹙起,還莫名的嘆了口氣,似是很無奈的樣子。
「千姿,這樁婚事是爹早年欠下的人情債,並不是大哥的本意。這些年大哥一直都未婚嫁,也是因為鄭家那小姐還未及笄。」
沈千姿趕緊抓著她手臂推了推,「快說說,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十多年前,爹去外鄉辦事,不想遇到山洪爆發,隨行的人都沒了影,死在了那場洪水之中。爹也差點沒命,萬幸的是被一名懂水性的捕魚女救下了。當時爹身上沒有了銀兩做報酬,就向對方承諾等回了京城一定加倍報答她的救命之恩。沒過多久,他帶著重金前去尋找那名女子,但聽說對方被一戶大戶人家給收去做了小妾,爹怕引起誤會,就只讓人給那名女子送了一封感謝的信以及他的信物,信中承諾若是對方有任何需要幫忙的都可以去找他。這事過了五六年,爹以為那女子已經把他忘記了,沒想到那女子突然有一天找到爹,說她患了不治之症,但是放不下才五歲的女兒。出於救命之恩,而且爹看那女子很是可憐,見過對方的女兒之後,爹就毅然決定要收養那孩子。哪知道那女子的夫家在她死後突然反悔。爹為了報恩,只好同對方商議,願將那孩子定下,待她長大之後就讓大哥娶她過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