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8、調解和判決

2024-07-12 15:56:56 作者: 沉風入海

  物業保安的吼聲所有人都聽見了,唯獨韋蓮芬聽不見。

  

  此時,她滿腦子和眼睛,都是焦紅蘭那可惡的嘴臉。

  焦紅蘭居然罵她瘋婆子還說她是在發瘋,她怎麼就發瘋了,她是在討回公道好吧!

  如果被人造謠了還躲在家裡,一點反應都沒有,那她才是真瘋了。

  在嚴延青和焦紅蘭兒子兒媳的拼命阻攔下,韋蓮芬終究是沒有突破防線。

  及時趕來的物業保安又橫插一腳,把雙方給隔開了。

  阻止了一場打架鬥毆事件,保安隊長心中松下一口氣。

  勸說道:「這位大媽你冷靜一下,有什麼事我們坐下來好好說,不要動手動腳,一會傷著誰都不好,打架是解決不了問題的,明白嗎?」

  韋蓮芬立即吼道:「明白什麼明白,被造謠的不是你,你不激動是吧?」

  「你們給我滾開,不要攔著我,我今天非得撕爛她的嘴不可。」

  韋蓮芬張牙舞爪,中間橫著雙方兒子和保安幾座大山。

  焦紅蘭撇撇嘴開口道:「我都說了不是我造的謠,誰造謠你找誰去啊,你跟我鬧有什麼用。」

  韋蓮芬很生氣:「要不是你出去亂說事情會變成這樣嗎?」

  保安隊長左右看了看,開口問道:「別吵了,事情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有沒有人給我說說?」

  「還能怎麼一回事,這個八婆,到處跟人說我要進去坐牢了!」韋蓮芬手一指,很是氣憤。

  保安隊長愣了,合著這位就是下午小區里傳得沸沸揚揚的主角啊。

  焦紅蘭很不服氣,嗤笑一聲,道:「呵,你別血口噴人啊,我跟你說多少次了,我沒說你要進去坐牢,誰說的你找誰去啊!」

  「你說沒說就沒說啊,不是你說的還能有誰,就是你說的!敢說不敢認是吧?」

  「我說沒說就是沒說,你愛信不信!」

  「你說了,你個死八婆!」

  「我沒說,你個瘋婆子!」

  「死八婆!」

  「瘋婆子!」

  「……」

  站在中間的保安等人聽得頭都大了,兩人聲音一個比一個大,跟高音喇叭在耳邊放似的。

  圍觀的鄰居給她們逗笑了,看熱鬧不嫌事大,偷偷拍了視頻往業主群里發。

  「別吵了別吵了,都先回家去,我們物業會幫你們調查清楚是怎麼一回事的。」

  保安隊長吼著,朝雙方兒子使了個眼色。

  嚴延青拉著韋蓮芬就往家裡拽,還壓低聲音勸道:「媽,咱先回家去,別在這讓人看了笑話。」

  韋蓮芬瞪著眼喊道:「看什麼笑話,你媽我現在就是個笑話,還怕別人看,今天必須要把事情說清楚!」

  保安趕忙問道:「說清楚就說清楚,你先別吼了,你自己先說說事情是怎麼一回事。」

  「還能怎麼回事啊,這個八婆,到處跟人說我要進去坐牢了!」韋蓮芬又指著焦紅蘭。

  焦紅蘭反駁道:「我可沒那樣說,我就說你收到法院傳票了。」

  保安:「大媽你看,這不是她說的啊。」

  韋蓮芬:「要不是她這麼說,別人會那樣傳?」

  焦紅蘭:「別人非要那樣傳跟我有什麼關係。」

  韋蓮芬:「怎麼沒關係……」

  「……」

  保安:「……你們先等等,事情大概是弄清楚了,這謠言不知道是誰傳出來的,你們擱這吵也沒用啊。」

  「這樣吧,我們物業發公告把謠言澄清一下,你看這樣行不行?」

  韋蓮芬開口道:「不行,還得讓她給我道歉。」

  「道什麼歉,我又沒胡說八道。」焦紅蘭不樂意。

  韋蓮芬反問道:「你沒胡說八道?要不是你到處跟人說會發生這種事情嗎?」

  保安插嘴調解道:「行了行了,大媽,你就給她道個歉吧,都鄰里鄰居的,抬頭不見低頭見,再說這事……」

  話沒說完,但意思很明顯,事情是因她而起,多少有點責任。

  就道個歉而已,無傷大雅。

  「媽,別跟她一般見識,你就給她道個歉吧,她自己丟臉,咱別跟著她丟臉。」焦紅蘭兒子也扭頭,壓著聲音勸說。

  焦紅蘭想想也是這麼個理,韋蓮芬臉皮子都丟光了,沒必要跟她一起丟人。

  再說這事她確實有點責任,道個歉也沒什麼。

  「芬姐對不起啊,我不該出去亂說你收到法院傳票的,不過你要坐牢這事,它真不是我說的。」

  焦紅蘭都這麼說了,韋蓮芬也不好意思胡攪蠻纏。

  吵了那麼久,她心裡也明白這事情不是焦紅蘭說的,只是憋著一股氣沒處發,需要找個地方宣洩。

  保安又開口道:「大媽,你那事我們物業一會在各個業主群里發公告,給你澄清一下,讓別人別再亂造謠了,這樣解決行不行?」

  「那你們可得趕緊啊。」韋蓮芬說著,自己就往家裡走了。

  留在這給人看戲,自己還是那隻猴,沒必要。

  事情得以解決,雙方沒打起來,保安就開始趕人了。

  「大家都散了吧,該幹嘛幹嘛去。」

  說完保安就走了,焦紅蘭家也關起了門。

  業主群內,此時有些熱鬧。

  【303章小風:啊?吵起來了?一會不會打起來吧?】

  【104餘先生:多拍點,我朋友和老婆都喜歡看。】

  【901秦先生:我就說嘛,怎麼可能進去坐牢,離譜!】

  【……】

  【702曉紅:物業保安來調解了一下,沒打起來,道歉和解了,一會物業會發公告澄清事實的。】

  【1103小糰子她媽:就這呀?】

  【502小黑子:不就這還想咋滴,看熱鬧不嫌事大是吧,也不知道是誰先說人家要坐牢的,看這事鬧得……】

  【……】

  不一會,物業和韋蓮芬一家溝通了一下,發布了公告。

  上面說,韋蓮芬是收到法院傳票了,不過那是民事賠償糾紛,不是刑事案件,不會坐牢。

  同時警告大家,不要以訛傳訛,造謠中傷他人是要負法律責任的,謠言止於智者。

  韋蓮芬那事網絡上都是視頻,別人不知道是她,經過這事,小區裡的人能不知道嗎?

  所以收到法院傳票這事,也不用藏著掖著了,民事糾紛總比坐牢好聽。

  回家後,嚴延青跟母親說了為她請律師,打這場官司的事情。

  韋蓮芬不可置否,全小區都知道她要去法院打官司了,請個律師也好。

  這邊的事情算是結束了,然而好事者卻把整件事情的始末,發到了網上。

  發歸發,措辭和描述事實,還是非常嚴謹的,沒有瞎幾把吹。

  畢竟在這起事件中,就是因為有人造謠,才會搞出事情來的。

  甚至在視頻里,還說了造謠的危害,希望大家引以為戒。

  視頻標題——大媽騎電動車撞破蛋糕店的玻璃櫥窗,小區里發生的那些破事。

  這起事件,『路人甲』發過,在網上還是有流量的,看到標題就知道是那個她了。

  網友們點進來,了解事情的始末,圖個樂呵。

  【太真實了,傳著傳著就變味了,這都要進去坐牢了……】

  【長頭髮大媽就是喜歡八卦,老了也就這點愛好了,一點破事都能傳遍十里八鄉……】

  【大家就沒注意到那大媽不收法院傳票,發現放在信箱裡也不拿嗎?】

  【發現了,只要她假裝不知道,她就沒有被告上法院。(狗頭)】

  【不會真的要打官司吧?她打得贏嗎她?】

  【誰知道呢,有些人渾身上下都軟了,那張嘴還是硬的。】

  【大爺都沒賠,她憑什麼要賠啊,過分!(狗頭)】

  【……】

  網上發生什麼事,對韋蓮芬絲毫沒有影響,她根本就不上網。

  嚴延青和翟雲萍倒是看見了,不過沒有跟母親說,說了就是為自己添堵。

  第二天,嚴延青帶韋蓮芬來到某家律師事務所。

  「張律師,我這官司能打贏嗎?我應該不用給他賠償吧?」

  「那大爺都沒賠……」

  一見面,韋蓮芬就開始輸出了。

  張青松奇怪地看著嚴延青,等韋蓮芬說完才開口道:「這個不賠是不可能的,你弄壞了別人的東西,這肯定要賠啊,我只能儘量爭取讓你們少賠點。」

  「其實我是不建議你們打這起官司的,你們請律師花的錢都快夠賠償人家的損失了。」

  韋蓮芬撇撇嘴:「就不能不賠嗎,那超市老闆都沒讓大爺賠,他開蛋糕店的還跟我一大媽一般見識。」

  張青松很是無語:「那能一樣嗎?」

  「超市老闆不讓大爺賠是人家的事情,現在蛋糕店老闆讓你賠,這是蛋糕店老闆的事情,這是兩碼事,不能混為一談。」

  「真倒霉,遇到這麼個老闆。」韋蓮芬吐槽著。

  張青松也沒接話,簡單了解了事情的經過,簽委託協議收錢。

  如果一定要賠,那只能爭取少賠一點了。

  韋蓮芬聽了兒子的話,也是這麼想的。

  很快,時間來到開庭這天。

  千悅城萬合區人民法院,第一民事審判庭。

  張青松和韋蓮芬坐在被告和律師席上,對面是易二勇和路人公司的法務寧宗林。

  陸仁嘉坐在旁聽席上,看到韋蓮芬還請了律師,有些詫異。

  網上的視頻都說她假裝沒看到法院傳票,陸仁嘉還以為她不來參加庭審了呢,沒想到還請了律師。

  請律師有什麼用,請了律師就不用賠償了嗎?

  有這這點錢,還不如賠償算了。

  跟所有人一樣,陸仁嘉也是這麼想的。

  不過很快,他就知道對方請律師是幹嘛的了。

  審判長見大家都已到齊,就開始走流程,首先例行詢問雙方有沒有意願調解。

  原告這邊不用說,賠償拿不到是不會調解的。

  被告就更不用說了,除非能讓他們不賠償。

  法庭調查和舉證質證,沒什麼好說的。

  原告這邊提供了完整的監控視頻,以及損失的財物價格,都是非常客觀的東西。

  目前雙方存在的爭議,就是該不該賠,賠多少。

  法庭辯論階段,被告人韋蓮芬站出來,開始發言。

  她還是那個觀點,胡攪蠻纏,超市老闆都不讓大爺,蛋糕店主就不應該讓她賠。

  場間眾人一陣無語。

  尷尬時刻,張青松站出來道:「法官同志,我方認為照價賠償是不合理的。」

  「原告店裡的玻璃櫥窗已經用了快一年,已經趨於陳舊甚至產生了破損,否則我方當事人也不會一撞就碎,對方卻要求我方按照全新的價格進行賠償,這不合適。」

  「因此我方認為,原告方應當對此承擔一部分的費用。」

  「還有弄壞的蛋糕,按照出售的單價進行賠償也不合適,我方可以適當地賠償一些成本和人工費。」

  這番話說得合情合理,審判長點點頭,看向原告席。

  寧宗林整理了下思緒,起身反駁道:「我方認為按照全新的價格進行賠償是合情合理的,因為我方當事人更換新的櫥窗,就是這個價格。」

  「如果被告不弄壞,玻璃櫥窗還在那好好的,我方當事人也能用,而且玻璃櫥窗才用了一年,不存在什麼陳舊和破損的問題。」

  「被告弄壞了玻璃櫥窗,賠償一塊新的,合情合理合法。」

  「至於蛋糕,我方當事人店裡的蛋糕少則一天,多則三天就賣出去了,沒有滯銷的問題,出售的時候就是這個價。」

  「沒道理讓我方當事人,為被告的錯誤進行買單吧?」

  雙方的辯護意見發表出來,就進入了扯皮的階段,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具體法官會如何酌情進行審判,那就是法官的事情了。

  辯論持續了一個小時,審判長敲響了法槌,終止了這場口水戰。

  隨後,先後徵詢了原告和被告最後意見。

  原告這邊,請求審判長判處被告,賠償已方因此產生的損失一千六百六十塊,並承擔本次案件產生的訴訟費。

  被告請審判長支持他們的訴求,照價進行賠償,不合適。

  休庭十分鐘後,隨著「咚」的一聲響起,判決結果出來了。

  根據法庭調查,結合雙方辯護意見,庭審情況,合議庭商議後。

  判被告韋蓮芬,賠償原告易二勇在本案中的損失,一千五百塊,並承擔本案件產生的訴訟費。

  不服的話,十五天內可以提出上訴。

  請律師還是很有用的,至少對比起訴狀副本上的訴求,少了一百六十六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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