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入職
2024-07-12 08:48:42
作者: 狂鬼歸來
下了火車,天色已經黑了!
何雨梁卻沒有著急回家,站前招待所,先住上一晚!
依舊是復員證開道,何雨梁在站前招待所要了一個單間,把行李放在床上,斜著依靠在被褥上,吞雲吐霧……
雖然不知道現在是什麼情況,但是何雨梁可以肯定,那傻柱肯定已經成了舔狗了!
想想何大清,又想想傻柱,何家這愛寡婦的傳統,還真是一脈相承。
忽然何雨梁想到自己~自己都二十七了,在這個十八九就結婚的年代,二十七可是大齡中的大齡了。
就這歲數,別說人家,沒準兒自己也是娶個寡婦的命!
何雨梁想到這裡,臉色立刻有些臭臭的。
算了!船到橋頭自然直!先解決了傻柱的問題再說吧!至於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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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雨梁看了看系統,講道理的說,混到大結局自己還能回去呢!
只不過這個大結局不知道是按照電視的大結局還是書的大結局!
要是書的大結局,自己有的熬了,沒了賺錢能力的傻柱凍死橋洞……
而且~貌似傻柱還挺能活的,何雨梁都有些怕熬不過傻柱,何雨梁發散著思維,想著亂七八糟的事情進入夢鄉……
……
「磨剪子了,戧菜刀~」
大清早,何雨梁被窗外的吆喝聲驚醒,昨天睡的太晚,坐火車又太疲累,八年當兵養成的生物鐘居然失效了。
起床,洗漱!
京都已至深秋,大清早的,還有些冷,何雨梁拎著暖壺,打了一壺熱水,洗漱乾淨以後,和招待所的打了一聲招呼,讓他們留神幫忙照看一下,然後直奔軍人轉業安置部。
……
辦轉業的不多,何雨梁這復員可不是大規模復員的時候,屬於特殊情況。
要麼是受傷不能繼續當兵,比如羅二順那樣的,胳膊被子彈咬了一口,傷到了神經,抬胳膊有些費力。
要麼是犯了錯誤,比如何雨梁這樣的,情有可原,影響惡劣。
來到安置部,何雨梁按照要求遞上資料,在這個充滿軍隊氣息的地方,何雨梁不知不覺中坐直了身體,雙手放在膝蓋上……
「何雨梁?」
「到!」
「坐下!坐下!不必這麼緊張!一些例行詢問而已!」
「是!」
何雨梁又坐了回去,接著就是一些例行的詢問,這些東西,老連長已經和他說過一遍了,何雨梁對答如流,倒是沒什麼問題。
都問完了以後,問詢的人整理了一下資料,蓋上了章,算是結束了!
「何排長,問一句題外話~若是還有一次,你還會犯這個錯誤嗎?
要知道,你若是沒犯錯,當連長那是板上釘釘的事。」
何雨梁連考慮都沒考慮:「會!」
下意識的回答,往往是最真實的,不管是前世還是今生,何雨梁的選擇都是會犯這個錯誤。
「哎!行了!給你這個,紅星派出所。按理說,你這應該是平調,可是考慮到你在地方沒有工作經驗,所以降了一級,先學學!
先暫任教導員,正好這紅星派出所的治安隊長正缺著呢,年輕人,多忙一把,積攢點兒經驗……」
這問詢員倒是出乎意料的熱情,把何雨梁一直送到門口,一邊走還一邊說著一些地方上的門道……
「哎呀!真是遇見好人了!」何雨梁彈了彈手裡的安置信。
……
安置辦公室一眾小科員嘀嘀咕咕:「今天怎麼這個冷麵殺神親自接待的啊?」
「還能怎麼回事?觸景生情了唄!我跟你說啊……」
……
好嘛!這何雨梁和他算是同病相憐了,倆人差不多,一個是殺了正在投降的阿三,一個是一氣之下開著坦克撞了一條街……
……
紅星派出所,這地方雖然何雨梁沒來過,但是卻早有耳聞啊!以前混的時候,沒少聽到這裡抓人,沒想到……
何雨梁感慨了半秒,為「自己」以前默哀了半秒,邁步向裡面走去……
「同志!幹嘛來了?報案嗎?」
「哦!不是,請問同志,所長辦公室在哪裡?我是轉業轉到咱們紅星派出所的!」
「轉業?哦!這邊!這邊!王新民,幫忙帶這位同志去所長那裡。」
「哦!這位同志,跟我來吧!」
……
辦公室,所長看著介紹信還有一張安置辦公室的紙條,開紙條的是自己的老上司,讓照顧一下云云……
所長看了一下何雨梁:「你認識陸科長?」
何雨梁一愣,所長立刻明白了,這肯定是不認識,估計連姓什麼都不知道!
確實,何雨梁連接待他的是陸科長都不知道,還以為只是一個熱心的老同志呢。
「哦,說說你復員的原因吧,上面寫的語焉不詳,只是說犯了錯誤。」
所長把資料歸檔,然後寫材料……
「也沒什麼,就是一場戰鬥以後……」
何雨梁平靜的把自己的錯誤說了一遍。
「好!殺的好!雖然理智上不支持你,但是我個人意願還是支持你的!
行了,別的也不說了,你的入職檔案辦好了!教導員,治安隊長調走了,你先兼任著吧!
治安隊長工作瑣碎了一些,年輕人嘛,多操勞一些也積攢一些經驗!
王新民,你帶著何教導去領一下服裝和配槍,還有把證件辦了!
另外去一趟街道,分房什麼的順便辦一下,告訴街道主任,手續什麼的,我過後給補上!
何教導,這位王新民同志,正好是你要兼任的治安隊裡的警員,經驗豐富,正好你們互相熟悉一下!」
「多謝!多謝!王新民同志是吧!我這剛轉業,工作經驗不夠,若是出錯,還需同志多多指正!」
「互相學習!互相學習!」
何雨梁這來自二十一世紀的熱情,讓王新民有些手足無措。
……
接下來何雨梁在王新民的帶領下,交照片、領證件、領配槍、手銬、衣服……
領槍的時候,何雨梁差點兒鬧出了笑話,何雨梁還以為要有行動任務才領槍呢,沒想到這年代警察的槍,是二十四小時不離身的。
派出所這邊好辦,自己家的部門,接下來就要去街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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