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法院調解(二)
2024-07-10 01:13:13
作者: 雋眷葉子
由於現在喬揚與高萬林還處於夫妻關係存續階段,喬揚購買的房子在一定意義上還算得上是夫妻共有財產,高萬林腦子一轉心裡有了計較。
「高先生對喬女士這個購房行為可有異議?」宋安和早已得到汪世海的招呼,知道那潤華花園的的房子是喬揚用亡父母留給她的遺產購買的,與高萬林沒有絲毫的關係,但根據法律程序,這卻又是必須確認的問題,否則到時又將是一個扯皮的問題。
高萬林心裡對喬揚恨得牙痒痒,他狠狠地瞪著眼前那份購房合同,想起了當初他讓喬揚將她父母留給她的錢,拿出來擴大公司而不得的事,心裡更是怒極攻心,根本沒聽到法官的問話,直到宋安和再次高聲詢問,才強壓住心頭的怒火,看著法官說道:「現在我們還是夫妻,喬揚買的房子應該是我們夫妻的共同財產……」
他的話音未落,喬揚不由嗤笑出聲,宋安和不由與汪世海對看一眼,眼中的內容可是複雜的很,見高萬林一臉故作不知,絲毫沒有羞恥感的樣子。
宋安和不得不好心地提醒他:「高先生是覺得喬女士購買的這套房子應該有你的一份?」
高萬林見自己話還沒完就被喬揚嘲笑,本來還想對著喬揚發飆,現在被宋安和這樣一說,他不由臉上一紅。
對新的婚姻法他也是有所研究,雖然他明知自己這幾年折錢都是自已存著或者花銷,喬揚能有錢買房子必然是用的她父母的遺產。
只是一下子聽到喬揚買了房子,而且還是個面積近160平方的大房子,心裡一下子失衡,說出的話自然有失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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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這還離婚呢,她那裡能自作主張用家裡的錢來給自己買房子?」高萬林定了定心,終於想到了為自己爭取的說辭。
不過這些汪世海做為律師,怎麼可能沒有考慮,自然能夠做到滴水不漏,現在那房子只是付了款,做了合同,卻還沒辦理登記手續,自然更不會給高萬林有可趁之機。
於是汪世海又出示了近幾年高萬林與喬揚家庭生活支出的證據,這些證據是他們夫妻五年的收入支出情況。
明眼人都能看出這五年裡高萬林的收入,全部用於他自己的吃喝玩樂,不曾給家裡一分一毫,家裡的一應支出全靠喬揚在支持。
這些證據中,還有喬揚父母的遺囑,上面明確寫有他們夫婦如有意外,他們夫妻名下的所有財產歸女兒喬揚一人所有。
這份遺囑是在喬揚結婚之前就經過了公證,也虧好當初喬揚的父母有先見之明,否則喬揚可就虧大了。
這下高萬林的臉色更難看了,他沒想到喬揚會把這五年的生活進出全部記錄成冊,並用在了這樣的場合。
以前他最沾沾自喜的就是自己的收入完全由自己支配,卻沒想到這成了喬揚攻擊他的利器。
「高先生,還有覺得你該有那調度員房子的所有權?你對那房子的歸屬可有異議?」見高萬林臉上的表情變幻莫測,卻連一句反駁的話都說不出來,宋安和再次問道。
這次高萬林再也沒辦法說出那是他們夫妻的共有財產,只能不情不願地說自己沒有異議。
宋安和讓書記員做好了記錄,讓高萬林和喬揚看過後,分別做了簽字確認。
調解的主題再次回到了高昊的監護權問題上,沒有了生活環境這個可以為難喬揚的因素,高萬林有些發蒙,一時之間不知該如何爭取,才能讓自己得到最大的利益。
「據我們法院的調查,你們的婚生子高昊,一直都由作為母親的喬揚女士親自扶養長大。在喬揚女士父母離世之前,喬揚女士的母親間或幫著照顧一二。在喬揚女士父母離世後,在喬揚女士工作繁忙的時候,才會偶爾將孩子送到爺爺奶奶那裡。請問是這樣的嗎?」宋安和用手指點著面前的桌子問道。
這些都是事實,是高萬林根本無法否認的事實,只要去他們居住的小區里走一遭,就能了解到這些情況。
喬揚雖然性子冷清,但卻不孤僻,加上高昊是個小人精,嘴巴又甜,在小區里自然十分吃香,小區裡的大媽什麼的,對他們母子的印象都相當得好。
見雙方均沒有反對意見,宋安和繼續說道:「從你們雙方的生活水平上來看,應該都適合孩子的成長;但考慮到孩子一直由母親親自扶養,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我們建議不要給孩子太大的變動。也就是建議監護權給喬揚女士。高先生可有什麼不同的意見?」
「這孩子是我父母的心頭寶,難道法院就不考慮老年人的權益?」高萬林想到在家時父母的交待,只得硬著頭皮做垂死掙扎。
「高先生,你這話就讓我聽不懂了,就算高昊是你父母的心頭寶,難道我就得把他讓給他們。如果他們說我手上的所有錢物都是你的,是不是我也要如數奉上?」喬揚聽了高萬林的話,真正有些哭笑不得。
「你,你簡直是無理取鬧,強詞奪理......」高萬林被喬揚這話堵得半天沒勻上氣來,最後只是一甩手,指著喬揚怒道。
「好吧,就算是我強詞奪理,那麼請高先生將你父母的意願放在一邊。你是真心希望昊昊留在你身邊,讓他膈應你和林嬌女士的生活?你確定?」喬揚強壓心中的怒氣,大大的眼睛直盯著高萬林問道。
高萬林聽到喬揚的問話,心裡不由一個咯噔,難道是自己猜錯了,喬揚並不是一定要高昊的監護權?
難道喬揚的目的和自己一樣,明著爭取兒子的監護權,實際是為了和自己爭公司的所有權?
這下他的心裡有些慌了,林嬌是給他下了死命令的,就算要了那小子的監護權,她也絕對不會管那個孩子的。
同時他也答應了林家和林嬌,在公司和兒子之間,他一定首先選擇公司。反正兒子林嬌那肚子有著一個呢,有了公司,再靠上林家那棵大樹,這以後的日子還不飛上天去?
「兒子可以給你了,但那個公司你必須給我,你那股份我折價給你,你在公司是管財務的,公司值多少錢,你應該很清楚,你說那公司股份該折價多少?自己開個價吧。」高萬林臉上的神色變了幾變以後,終於下定了決心。
他的話一出口,讓宋安和和法院的小書記員都不由眉頭皺了皺,看來這個男人對兒子真的沒有一點慈父心腸,在兒子和公司面前,他明顯選擇了公司。
喬揚一見自己以退為進的一著湊效,心裡頓時鬆了一口氣,面上卻依然平靜如初,完全沒有勝利者的喜悅,這讓高萬林的心裡自以為得逞,暗自得意。
本來喬揚以為孩子監護權問題還會再有一翻爭執,但現在高萬林已經明顯放棄了高昊的監護權,喬揚自然也不想再與高萬林再費口舌,答應是高萬林的條件,把她手上公司的股份如數轉讓給高萬林,從此放棄公司所有的權利,高萬林一聽喜出望外,高昊之爭輕鬆地落下帷幕。
接下來自然是高昊生活費的問題,通過一翻討價還價以後,高昊的撫養費以年計付,第一年一萬,以後每年在上一年度的基礎上上漲一成,每年的12月31日一次性付清。
「高昊的監護權給了你,但他畢竟是我父母的長頭孫子,希望你不要阻礙他們看自己的孫子。」也許在高家已經商定好,最後高萬林提了這樣一個要求。
「這個你放心,只要不影響我們正常的生活,他們要看孫子只要提前打個招呼,絕對不是問題。再怎麼著,昊昊都是你的兒子,他們的孫子!」喬揚得到了兒子的監護權,心情自然十分暢快,高萬林這個要求本就在情理之中,所以她很是爽快地答應了下來。
不過為了他們母子的正常生活,喬揚還是將醜話說在前頭,並在法院的記錄中,明確了高家探望高昊的條件,一是不能影響他們的正常生活,二是要提前打招呼,否則概不理會。
高萬林雖然覺得喬揚這條件有些小雞肚腸,但見喬揚堅持,也不在這個問題上糾纏,畢竟這個兒子要不要對他來說真的不重要,林嬌那肚子裡不還有一個嘛。
接下來的公司股份問題,由於雙方各占一半的股份,在公司的股份說明中寫得明明白白,也不容高萬林抵賴。
高萬林對公司志在必得,這公司也是他在林家那邊的唯一的籌碼,是萬不會放給喬揚的。
本來依吳越的想法,這公司就是不給高萬林,讓他失去靠上林家的唯一仰仗。
不過喬揚從來沒想過要那個公司,畢竟這個公司已經被高林二人弄得烏煙瘴氣。
喬揚覺得要這個破公司給自己添堵,不如自己重新開張,她比較喜歡玩貓抓老鼠的把戲,當有一天自己那個公司猛然掘起的時候,再看看高萬林是何等的嘴臉,豈不是更有成就感?!
只是這個公司也算是喬揚的心血,喬揚作為公司的財務負責人,對這個公司的價值自然是心知肚明,就算高萬林在喬揚住院期間做了一些手腳,但由於方氏兄弟和汪世海提前的介入,能做的手腳也很是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