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夏天的微風
2024-05-02 12:53:09
作者: 天星
男人有了女兒之後,都會變得很幼稚。因為不幼稚一點,就跟不上女兒的思維和腦洞,也就沒法陪女兒玩耍了。
而且女兒不同於兒子,對兒子可以嚴厲一點,凶一點。女兒是嚴不得,更凶不得的,因為她們會哭。誰忍心惹一個小姑娘哭啊?
金平這輩子就沒對女兒嚴厲過。他就算再忙,只要女兒說一句:「爸,你陪我玩」,他就會立刻放下手上的一切,乖乖跑過去陪女兒玩,一直玩到女兒膩了或者困了為止。
別人寵女兒,頂多是寵上天。金平寵女兒,可以寵上九霄雲外。就連於薇有時候都看不過去了,不得不提醒他:「別把蘭蘭寵壞了。」
金平不敢不聽老婆的話,只能連連點頭,保證下次再也不寵女兒了。
可他更不敢不聽女兒的話,所以轉過頭來,等老婆走了或者看不見他們了,他還是毫無保留的寵女兒。
女兒要洋娃娃?買!女兒要古箏?買!女兒要鋼琴?買!反正金平對錢沒概念。怎麼了?鋼琴比洋娃娃貴嗎?沒貴多少啊。再說了,女兒喜歡嘛。
金彩蘭並沒有被寵壞,因為她天生就是明事理的孩子。四歲開始,她就知道爸爸不會算數了,於是主動替媽媽看著爸爸,生怕他亂買東西亂花錢。
六歲開始,她承擔更多責任,開始幫媽媽照顧爸爸了。有時候金平做錯事,她也會學媽媽的口吻批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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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為什麼要把髒襪子藏到床底下?」金彩蘭叉著腰,完全是一副小大人的樣子。
金平低著頭,活像個犯了錯的學生:「我,我怕你媽媽看見。」
「那你就不怕我看見嗎?哎呀,真是氣死我了。」金彩蘭跺了跺腳,這是她生氣時的表現。
「我錯了,我以後不敢了。」金平最怕女兒跺腳,跺腳就意味著真生氣,真生氣會氣壞身體的。
「好吧。這次原諒你。下次要記住,髒襪子和髒衣服,扔到那個小筐筐里。」金彩蘭和於薇一樣,心腸軟。不管別人之前把她們氣成什麼樣,只要那人肯認錯,她們就會瞬間原諒他。
「什么小筐筐?」金平根本不知道,洗衣機旁那個儲物籃,是專門裝髒衣服的。
「哎呀,真是氣死我了。」金彩蘭又開始跺腳。
金平嚇得汗都下來了:「哎呀,你別生氣了。爸爸帶你去吃冰淇淋,好不好?」
金彩蘭猶豫一下:「除非你答應我,以後不亂扔東西,要不我就不吃,餓死我算了。」
「好好好,我答應你。你千萬不要餓死。」金平可不敢冒這個風險。
於是,父女倆笑嘻嘻的,公然違反於薇的禁令,跑出去吃冰淇淋。金彩蘭吃兩個,金平吃四個。全都吃的肚子鼓鼓脹脹,導致他們看見晚飯就反胃。
於薇准知道他們又背著她出去吃冰淇淋了,可也無計可施。金彩蘭是為了幫父親改正亂扔東西的壞習慣,才被迫同意吃冰淇淋的。金平是擔心女兒餓死,才帶著她去吃冰淇淋的。他們全都幼稚而理直氣壯,弄得於薇又好氣又好笑。
金平不會算帳又愛亂花錢。金彩蘭會算帳,但面對零食和玩具、漂亮衣服時,明顯缺乏定力。於薇卻從沒想過限制他們的零花錢,錢不重要,重要的是家人開心。於薇從小就缺錢,但她從沒覺得自己缺過錢。她父母在外打工,一月拼死拼活能賺兩千多,寄一千給五個孩子。這一千塊錢包括五個孩子的學費和生活費,根本不夠用。但於薇有辦法,她這裡省一點,那裡省一點,讓人根本看不出省來。結果呢,省著省著,就省出了一個人的學費,或者兩個人的生活費。
好!他們父女倆一個月吃了五回冰淇淋,吃掉兩瓶白貓洗碗液。那下個月就不買白貓洗碗了,讓他們父女倆去洗碗!這樣,錢就又省回來了。
精打細算,是生活的學問,而且是門非常高深的學問。
鄰居們經常問於薇:「怎麼蘭蘭和她爸爸關係那麼好啊?」
於薇表面上回答:「因為我家金平很有耐心。」其實她是想說:「因為兩個人都是小孩,一個十歲,一個頂多十二。」
金平疼女兒,整個警局都知道,金平經常帶著女兒來警局上班。到不是說於薇不能照顧女兒,或者沒時間照顧。完全是因為女兒喜歡跟著爸爸。爸爸好欺負,好說話,媽媽不好欺負,不好說話。
等到有情況,需要金平進入手術室時,他就把女兒託付給大家照顧。因為他不能帶女兒進入手術室,如果女兒看到那些破壞嚴重的屍體,絕對會留下陰影的。金平雖然幼稚,可這一點他還是很清楚的。
金平進入手術室,有時一待就是一天。金彩蘭就在整個警局裡到處溜達,她走到哪裡都討人喜歡,簡直像個小明星一樣,到處是擁躉。女警們給她梳小辮,男警們喜歡教她打拳。
姜海峰尤其喜歡金彩蘭,因為姜海峰有三個兒子,個個都像他。也就是說,個個都無法無天。老婆管不了,他更管不了。他罵他們,他們頂嘴。他打他們,他們會跑。他追他們,他們跑的比他快多了。
用姜海峰自己的話說:「我他媽每天回家就跟進了活地獄似的。吃飯像打劫,睡覺像打雷,看個電視像他媽打仗。真的,你都想像不到。這三活閻王,為了比誰拉的屎個兒大,都他媽能打起來。我就鬧不明白,那他媽有啥好比的啊?誰拉的大能咋地啊?」
姜海峰願意拿三兒子再加上全部積蓄,換一個像金彩蘭這麼乖巧的女兒。可惜金彩蘭不喜歡他,嫌棄他總說髒話。姜海峰利用自己局長的特權,命人在他的辦公室里擺了一套粉紅色的小桌椅。他告訴金彩蘭說:「往後,我的辦公室就是你的辦公室。我是局長,你是副局長。你看,我連你的辦公桌都給你準備好了。」
這樣一來,金彩蘭在警局裡就有了自己的辦公地點,她玩累了之後,就會回到姜海峰——也就是她自己的辦公室里休息。姜海峰呢,也就有機會多跟她聊會兒天了。
金彩蘭的屍體被抬進手術室時,所有人都站在走廊兩邊,眼淚汪汪的目送著她。這個小姑娘,對他們來說,跟自己的女兒一樣,甚至更親近。因為警察這個職業,經常需要加班。一天二十四小時,他們除了七個小時睡覺時間,剩下基本都在警局裡。警局是家,而家卻成了睡覺的地方。他們上班時,家裡的孩子還沒醒。他們下班時,孩子已經睡了。所以,他們和她在一起的時間,比跟自己兒子、女兒在一起的時間還多。
這個小姑娘,從四歲開始,就每天在警局裡閒晃。跟一陣夏天的小風似的,晃到哪裡,給哪裡帶來一陣清涼和芬香。她長的甜,嘴更甜,警局裡幾百號人,哪個人該怎麼稱呼,她全記得,永遠不會叫錯。她還愛唱歌,聲音比小鳥都好聽。
她遇到人之後,先是甜甜的一笑,接著鞠躬,鞠躬的同時嘴裡說:「叔叔好。」或者「姑姑好。」弄的人恨不得把她抱起來,狠狠的親上一口。
長大後,她就更有禮貌了,而且也出落的亭亭玉立。她記得每個人的生日,而且總會適時的送上生日禮物,一把親手做的小木梳,邊上刻著:三叔四十歲生日快樂。或者一個親手繡的小手絹,邊上繡著:祝二姨越長越漂亮。東西不值錢,可滿滿的都是愛心。因為做一把木梳,繡一個手絹,不僅需要耐心和時間,更需要技巧和精力。
可是現在,這個小姑娘死了,在她還有一個月就要步入婚姻殿堂的時候,死了。他們甚至都已經為她準備好了新婚禮物,她還沒來得及看呢。那可都是精心準備的禮物啊。
一些老警察聚在手術室門外,已經泣不成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