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失蹤的證人
2024-05-02 12:52:12
作者: 天星
韋良撥通嚴冬的電話,想詢問一下宋宇那邊的進展如何。
結果嚴冬告訴他一個更糟糕的信息:「宋宇十幾年前就失蹤了,到現在活不見人死不見屍。」
「那不對啊!」韋良大驚小怪的說道:「人失蹤了十幾年,為什麼他的家人不報案?為什麼他的電話一直在使用?」
「因為他們冒用他的身份信息,繼續領取退休金。」嚴冬分分鐘就把事情調查清楚了。
宋宇是紡織廠的老員工,年輕時不好好上班,每天遊手好閒。但是當時紡織廠不景氣,像他一樣經常曠工的人並不在少數,領導也就睜隻眼閉隻眼,一直沒有開除他。他的人事關係和檔案,始終留在紡織廠里。退休後,自然也就有一份退休金了。
宋宇年輕時不干好事,吃喝嫖賭,無惡不作。賭輸了錢,就回到家裡打爹罵娘,踹老婆揍兒子撒氣。家裡人都視他為眼中釘、肉中刺。所以他失蹤了,根本沒人傷心,反而合家歡慶。
紡織廠方面也沒有過多關注他的動向,反正他基本不怎麼來上班。就算偶爾來一趟,也是惹得雞飛狗跳,人人反感,還不如不來。領導不敢冒然將他開除,因為他是個無賴,如果他知道自己被開除,肯定會鬧的整個紡織廠都雞犬不寧。還不如每月給他開一份工資,讓他遠遠的滾到一邊去,這樣大家都省心。
所以,宋宇失蹤了也沒人知道。確切的說,是根本沒人在乎。他的老婆和兒子,更懶得報案。他們起初不過以為他又跑到哪浪去了,這種情況經常發生。宋宇有一次跑到海南,一直玩了兩年半才回來。期間沒有跟家人通過一次電話,家人也從沒嘗試聯繫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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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保留了他的臥室,保留了他的那些破爛衣服,也保留了他的電話號碼。他們不敢亂動他的東西,生怕他某一天回來之後,發現家裡不一樣了,會拿他們撒氣。
三年後的某一天,宋宇的妻子壯著膽子走進宋宇的臥室,因為臥室不打掃一下不行了,已經有異味了。結果,她從一件髒衣服里,翻出了宋宇的工資卡。她從來不敢主動給宋宇洗衣服,除非宋宇把髒衣服扔到她面前。
有一回,她自作主張,把宋宇扔在門口的臭皮鞋給刷了。結果換來宋宇的一頓爆揍,他說那雙鞋他還要穿。宋宇警告她,以後不經允許,不許亂動他的東西。那以後,她沒進過宋宇的房間,沒動過宋宇的東西,甚至沒碰過宋宇。宋宇在外面不缺女人,更根本不會碰她,嫌她長得太難看。
三年了,她沒敢走進宋宇的房間。但屋裡的味道實在太大了,連鄰居都找她抱怨。她這才戰戰兢兢的走進來查看一下。沒想到才拿起第一件衣服,工資卡就從兜里掉了出來。
宋宇的妻子意識到事情有點不對勁兒,宋宇的工資卡從來不離身。他就算出去玩,也不可能不帶工資卡,不然哪來的錢啊?
宋宇的妻子和宋宇的兒子一合計,估計宋宇是出事了。妻子要報警,被兒子攔住了。
「報警幹什麼?把他找回來?」兒子問道。
妻子不由的打了個冷戰,宋宇不在家,家中一團和氣,其樂融融。宋宇一回來,家裡老老少少連大氣都不敢喘。宋宇八十歲的老母親,聽到宋宇兩個字,就會嚇得大小便失禁。
兒子從妻子手中接過工資卡:「密碼是多少?」
妻子搖頭,宋宇怎麼可能把工資卡的密碼告訴她呢。
兒子有辦法,他有同學在銀行上班,很容易的就更換了新密碼。之後,兒子查詢了一下餘額,發現宋宇這三年的工資都在裡面,一分不少,再加上一些補助和獎金,卡里有將近十萬塊錢。
兒子興奮的把這個消息告訴了家人。可商量來商量去,誰也不敢動用這筆錢。萬一哪天宋宇回來,發現卡里的錢少了,一定會鬧出人命的。
最後,他們決定,錢先放在卡里。如果五年後,宋宇還沒回來,那就拿這筆錢買個房子。
15年後,在兒子的主張下,他們才買了現在這棟房子,花了30萬左右。卡里還剩下將近20萬。
紡織廠不知道宋宇失蹤,每月照例把他的工資打到卡里。家人一來不確定宋宇是否真的失蹤,二來為了卡里的錢,也就不便聲張。所以這件事一直持續了十幾年,直到今天,被嚴冬戳穿。
「怎麼辦?」嚴冬問道:「隱瞞失蹤真相,冒領工資。18年累計金額達到60萬元,已經構成重大刑事詐騙案了。
嚴冬打電話的時候,宋宇的妻子和兒子就在她旁邊哭天抹淚。韋良在電話里聽的一清二楚。
「你有病是不是?我們現在正在調查趙市長,不是宋宇,更不是他的老婆兒子!宋宇不過是個證人。證人失蹤了,你不趕緊去找,管什麼詐騙案!?」韋良氣呼呼的罵道。
嚴冬聽出來了,韋良的意思是別難為這對母子。他們沒少吃苦,沒少受宋宇的的虐待。這點錢就當作他們的補償吧。
「但是,這是紡織廠的錢!」嚴冬據理力爭。
「那你去問問,看紡織廠要不要這筆錢!?」韋良扯著脖子喊道。
紡織廠怎麼會在乎這50萬,能花50萬打發掉一個瘟神,他們求之不得呢。既然誰都不在乎這筆錢,何苦還要為難這對母子呢?
「那,這件事,就這麼算了?」嚴冬開始妥協,法律不外乎人情。她不是也忙了一上午,私底下偷偷幫劉麗娟撇清和黃金的關係嗎?按照法律來說,她應該把劉麗娟帶回警局進行審問,作為警察,她應該這麼幹。但是作為韋良的朋友,以及劉麗娟的晚輩,她不能那麼干。
嚴冬掛斷電話,看著坐在自己對面的母子二人。他們都是本本分分的人,這輩子沒偷過沒搶過。他們冒領宋宇的工資,是因為根本不知道這樣做犯法。
從道理上來說,宋宇身為一家之長,不應該用自己的工資補貼家用嗎?可宋宇這種人,怎麼會往家裡拿一分錢?
人總得活著,活著就少不了用錢。遇到這樣的父親和丈夫,只顧自己享受,不管家人死活。換了誰,也沒辦法,只能出此下策。
嚴冬站起身,一言不發的將卡扔還給母子二人。就當是包庇吧,警察的心也是肉長的。
母子二人舉著卡,愣了半天才反應過來,這個女警察不會難為他們了,錢還是他們的。
「媽,我把這些錢還給紡織廠。他們要是追究剩下的錢,那咱們就把房子買了,給人補上。」兒子說道。他寧可安安靜靜過日子,不想被當做詐騙犯。
「嗯。」母親連連點頭。現在兒子有了工作,也有了家庭,日子過得並不緊張,何苦要這些不義之財呢,弄得每天提心弔膽的。
嚴冬仍然一言不發,大步朝門口走去。韋良說的對,紡織廠是不會要這筆錢的,甚至壓根不會承認這筆錢。哪個領導願意承認自己給一個失蹤人口發了18年的工資,這不是給自己找麻煩嗎?這不是不想幹了嗎?
這筆錢,包括這棟房子,最終還是會歸母子二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