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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2章 挑挑揀揀

2024-06-30 11:21:32 作者: 茶茶是女王

  我詢問秦紅蓮。

  「你真的認定了嗎?就要這個小男孩的鬼魂進入小軍的身體?」

  秦紅蓮無比篤定的點頭。

  「嗯,我覺得這孩子蠻好!年紀跟小軍也差不多。不知道為什麼,看到這個孩子的第一眼,我的心就忍不了了。

  或許,我和這個孩子有緣分吧。」

  哎!人哪,當了父母之後心就軟了。

  既然秦紅蓮不介意小男孩尚未長大,也不介意這個孩子將來會不會成功成才。

  看著秦紅蓮滿臉的柔情和心疼,說不定真的是二人有緣分。

  既然秦紅蓮已經答應下來,我便立刻做法。先是讓小男孩的魂魄進入圈子。然後讓這個孩子魂魄乖乖的躺在小軍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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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緊接著我便施展法術。腳踏八堽步,口中默念口訣。

  「一白坎屬水,二黑坤屬土,三碧震屬木,四綠巽屬木,五中黃屬土,六白乾屬金,七赤兌屬金,八白艮屬土,九紫離屬火!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合!」

  我一邊默念口訣,然後手掐指決,點在小男孩的魂魄上。

  緊接著我們便看到。那小男孩的魂魄慢慢的融入小軍的身體。一點點融合融合。最後只剩下一道淺淺的黃光。在小軍的身體上蔓延。

  前後大約也就幾分鐘。小男孩的魂魄消失不見。而此刻的小軍,呼吸也逐漸變得平穩。只是吐氣變得越來越重。

  看到這樣的情況,秦紅蓮問我。

  「這就好了嗎?那小軍為什麼還沒有醒過來?」

  我道:「沒錯,現在那個小男孩的魂魄跟小軍的身體已經合二為一。

  不過小軍之前身體就是有些虛弱的。等明天早上咱們下山之後。回到你的家中,我給小軍實行針灸之術,在餵上一服藥,小軍就會醒過來。」

  聽到這樣的話,秦紅蓮才重重的吐出一口氣,徹底放下心來。

  現如今,兩個孩子小軍已經解決,只剩下李玉嬌懷中的那個女嬰。

  我看了一眼時間現在快要後半夜2點。我告訴李玉嬌。

  「還剩下一個半小時。你還是儘快選擇一個合適的鬼魂。」

  李玉嬌皺著眉頭,臉上的表情有些猶豫不決。

  這個女人實在太過挑剔了些。

  在接下來的一個半小時裡面。我們這裡前前後後來的鬼魂大概有20多個。其中女鬼居多。有十五六個都是女鬼。

  這些女鬼有的個別條件當真不錯。可李玉嬌總是能挑剔出對方的毛病。

  高學歷的女鬼,李玉嬌嫌棄人家長得醜。

  長得明媚漂亮的女鬼,李玉嬌嫌棄人家文化低。

  經濟條件比較好,比較有商業頭腦的女鬼,李玉嬌嫌棄對方性格太強硬。生怕自己的女兒長大之後,自己拿捏不住。

  李玉嬌的百般挑剔。把我和三叔看的都有些心煩。

  大約過了3點之後。又有一個女鬼,來到了圈子的外面。

  那個女鬼看起來能有三十五六歲。渾身破衣爛衫。滿身都是鮮血。看起來無比的憔悴。

  最主要的就是。這個女鬼長得蠻丑的。個頭不高,臉色枯黃。乾乾瘦瘦的一個女人,蓬頭垢面。給人的感覺,好像不是那麼精實,似乎有點愚鈍。

  女鬼前來,李玉嬌只看了一眼,便撇著嘴角。

  「不成,不成!下一個,下一個。

  這也太醜了,又窮又土。我的女兒才不能跟這樣的魂魄融合。」

  我早已經猜出,李玉嬌定然又是這副表情。

  因為在之前整整三個小時之內。每看到一個鬼魂,李玉嬌都是這般表情。先是一番挑刺,然後便讓我揮手送客。

  我剛想抬起手,送走面前的女鬼。就在此時,這個女鬼忽然跪地,衝著我們一個勁的磕頭。

  「我求求你們,你們就要了我吧。陰曹地府不要我,我不想在人世間飄蕩了。我真的好可憐,我求求你們救救我,你們就要了我吧。」

  女鬼跪在地上,撲通撲通的磕著頭。她的口音有點蹩腳。反正說的不是標準的普通話。一聽就是那種,來自於某個深山的方言。

  三叔看到眼前的女鬼,微微有些動容,他詢問眼前的女鬼。

  「這個大妹子。哎呀!你這是做什麼呀?

  我看你這滿身的傷,滿身的血。你生前也蠻不容易的吧。你這到底是咋死的呀?為啥陰曹地府不要你?」

  那女鬼見狀,連滾帶爬爬到三叔的面前。她的眼角里滲出兩行血淚。然後用特別蹩腳的普通話,訴說著自己生前的遭遇。

  「俺是被俺老公活生生打死的嘞!他不是人,俺不能給他傳宗接代。可是俺已經匯錢了!

  他都是騙俺的呀……」

  那女鬼吞吞吐吐,一邊哭一邊說。普通話又不是特別標準。搞得我們聽了半天。才弄明白這個女鬼生前的遭遇。

  這個女鬼確實來自於山溝溝,土生土長的鄉里人。

  女鬼名字叫胡小蝶。名字雖然蠻好聽,可是她的一生便也像蝴蝶那般,短暫且虛無縹緲。

  女鬼家庭貧困,從小沒讀過什麼書。就跟大多數的山裡女孩一樣,每天在家洗衣做飯,操持家務照顧著一大家子人。

  胡小蝶長到19歲那年,被同村一個叫王柱的男人相中。那個王柱比胡小蝶大三歲,兩個人都是一個村子的。王柱長的也算不上帥氣,個頭很高大,身材也蠻膀實。但也就是個普通的黃臉男人。

  可畢竟,胡小蝶也沒長成天仙的模樣。她不過也是一個普普通通的山溝女子而已。

  那個王柱對胡小蝶挺好,偷偷攢了什麼好吃的,都塞給胡小蝶。

  王柱是胡小蝶的初戀。面對此生第一個對自己這麼好的男人,胡小蝶徹底淪陷進去。她拼死拼活也要嫁給王柱。可是王柱的家庭太困難,甚至比胡小蝶家裡還要差。

  父母不同意。王柱也想娶胡小蝶,就東拼西湊,把認識的人都借了個遍。一共借了3萬塊錢,給胡小蝶當聘禮。

  因為有個3萬塊錢,胡家人才同意女兒嫁給王柱。

  胡小蝶如願的嫁給了這個男人。過門第1天,便跟老公商量著如何去還債。

  王家欠的錢,可不止這彩禮的3萬塊。原本王家就不富裕。胡小蝶的公公婆婆都有病,根本就沒有什麼勞動能力。兩口子坐在炕頭上仔細一算,王家這些年拉的饑荒,加起來總共有12萬之多。

  兩口子便想著一起出去打工賺錢。可是王柱的父母雙雙臥病在床,身邊又不能離了人。必須要有人伺候著。

  倘若王柱出去務工,也只能幹一些出大力的活,每個月掙個五六千。算是頂天。

  可是胡小蝶不一樣。那個時候村子裡有幾個女孩去大城市當保姆。聽說每個月能掙上萬塊錢。女人出去幹活,工作比男人輕鬆一些。並且就是做做家務。給有錢人打掃衛生,洗衣做飯。

  山裡的女人,哪個女人在家每天不幹這些活?

  胡小蝶跟王柱一番商量。覺得兩口子還是由胡小蝶出去幹活賺的多,並且還合適一些。

  因此就將兩個人結婚之後的第3個月。胡小蝶就跟著一些村裡的姐妹離開了山溝,來到了大城市。

  來到城市之後。胡小蝶的工作並沒有想像之中的那麼輕鬆。想要在有錢人家做保姆。不止要先學習很多技能,還要考各種證書。

  不過胡小蝶很能吃苦。別人每個月要8000,她就要7000。別人每個月有兩天休息,她就只要求一天休息。

  就這樣,胡小蝶如願找到了一份保姆的活,伺候一對60多歲的老兩口。

  在城市當保姆的那些年。胡小蝶每個月開了工資就會把錢都給王柱寄回去,自己只能留下500塊。

  因為胡小蝶在城市裡,人家僱主是包吃住的。胡小蝶只要留下少量的錢,倘若自己生病了,夠給自己買藥。她身上的衣服都是穿了七八年的舊衣服,破了爛了,打個補丁繼續穿。所以胡小蝶在城市裡根本用不到什麼花銷。

  胡小蝶在城市工作整整5年,終於把王家的債務全都還清。可就在這時。胡小蝶不只做著保姆的工作,還會趁著休息的時間出去做兼職。就是那種發傳單,擦玻璃特別辛苦的兼職。

  而胡小蝶這麼拼命的工作,不是為了別的,竟然是想要給老公傳宗接代。

  因為此刻的胡小蝶,遇到了一個破天荒的大困難。

  胡小蝶跟王柱結婚5年。但是夫妻二人一個在城裡,一個在山溝,根本就沒有共同生活過幾天,所以直到那時,胡小蝶跟王柱一直都沒有孩子。

  王柱想有一個自己的後代,想有個兒子。胡小蝶也覺得,人家男人願意娶自己,不就是希望能夠給自己家留下個後的嘛!

  可倘若胡小蝶辭了工,回到山溝里跟王柱生孩子的話。

  那麼王家就沒有了收入。他們好不容易還清的饑荒,恐怕就又要再出去借錢。

  可如果胡小蝶不辭工,不回山溝里。那麼就沒有辦法跟丈夫團聚,根本就沒有辦法傳宗接代。

  於是,胡小蝶跟王柱在電話裡頭商量了一陣子。兩個人竟然得出了一個,讓所有人都覺得震驚三觀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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