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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六章 不懂法的壞處

2024-06-28 07:05:45 作者: 春雨江樹

  面對陳律師的嚴厲詰問,徐濤表現得很不服氣,他的律師卻啞口無言,面露苦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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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中很多不起眼的小事,看似尋常,甚至有足夠「正當」的理由,可一旦放到法庭上追究起來,就有可能變成觸犯法律的違法行為。

  比如農民工討債。

  工地包工頭不發工資,農民工攔住工頭,指著他的鼻子說,「你今天不給錢就別想走!」

  包工頭愛財如命,鐵了心就是不給錢。

  雙方在工地上僵持了一天一夜,一個不給錢,一個不讓走,最後包工頭把農民工告了。

  能告贏嗎?

  贏的機率很大!

  攔住別人不讓走,輕則涉嫌尋釁滋事,重則有機率被判為違法拘禁。

  換一種情形,包工頭不給錢,農民工攔不住,只好一直跟著包工頭,追到包工頭家裡去。

  「嘿!你今天要是不給錢,我就賴在你家不走了!我吃你的喝你的,睡在你家,看你給不給錢!」

  包工頭又把農民工告了。

  這又是穩贏的局。

  未經他人許可,賴在別人家不走,有可能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三年以內有期徒刑。

  農民工進了監獄,一邊踩縫紉機,一邊覺得委屈。

  我是為了討債啊!

  那天殺的不發工資,吞了我的錢,欠錢不還,明明是我占理,憑什麼把我關起來?

  這就是不懂法的壞處。

  討薪屬於法律支持的行為,但錯誤的討薪途徑和方式,有可能觸犯欠債者的正常人身權利,從而有理變無理,錢沒要到,自己反而被警察蜀黍抓了。

  連正常討薪都有可能觸犯這些法律條目,徐濤等人開黑旅館,攔住旅客索要天價車費,就更不用說了。

  徐濤不懂這些,他的律師卻懂,面對江夏一方擺出的條條證據,唯有沉默以對,知道這場官司基本不可能翻盤。

  徐濤一個人叫囂了片刻,不滿地推了律師一把。

  「你倒是說句話啊!我花錢請你來,不是讓你在這兒裝啞巴的!」

  律師臉色很不好看,他倒是想說些什麼,可人家都把證據一條條擺出來了,連視頻都有,他還能有什麼好辯駁的?

  等著法官判吧,這種時候,只能指望法官開恩,往輕了判。

  很快,法官對這起案件做出最終判決。

  徐濤等人以非法經營、非法拘禁罪判處,罰款三十萬元,其中徐濤作為首要責任人,喜獲兩年縫紉機特別體驗券,其他成員則是從五個月到一年半不等。

  被法警押著走出庭審現場的徐濤,直到最後也不能接受這個結果。

  「我不服!我要上訴!憑什麼判我?我不承認!」

  聽著徐濤的咆哮聲漸漸遠去、消失,江夏搖了搖頭。

  這就叫勿以惡小而為之。

  希望這幫人在牢里能想通這個道理,如果想不通,以後大概率還得二進宮。

  庭審結束,陳律師整理好材料,起身道:「走吧,明天還有一場。」

  江夏微笑道:「辛苦了,明天有幾成把握?」

  陳律師猶豫了一下,道:「那要看你期望得到什麼結果了。如果和今天一樣,想讓機場的相關責任人進去,很難。如果只是想討一個公道,讓機場承認錯誤,那就問題不大。」

  江夏點頭表示了解,「那明天也麻煩陳律師了。」

  「盡力而為。」

  離開法院,和陳律師道別後,江夏回到家,把案件的審判結果發到網上。

  粉絲們紛紛留言,表示學到了。

  「還能這樣操作,以後再也不怕遇到黑旅館了。」

  「我有一個大膽的想法,要是我借別人錢不還,被他攔住不讓走,我起訴他,他被關進去,那我不就不用還錢了?」

  「我靠,樓上這個想法很刑啊!」

  「上次出差被黑旅館坑了一回,等下個月再出差,我也用江哥這個法子試試,兄弟們等我的好消息。」

  「我就說多看看普法欄目有用吧,一般人誰能想到這樣破局。」

  「江哥不是還把機場告了嗎,不知道這一次能不能告贏……」

  ……

  ……

  次日,江夏再次坐到原告席上。

  比起昨天起訴徐濤的案子,今天和西寧機場的這場官司,其實更沒有爭議性。

  前幾年在網上有個案子,一位陳先生下飛機後從出口出來,沒注意到地上有其他乘客留下的嘔吐物,一腳踩上去,摔了個四仰八叉,粉碎性骨折。

  陳先生從醫院出來,反手就把機場告了,要求支付醫藥費、住院伙食費、精神損失費、交通費、誤工費等合計五萬五千餘元。

  聽上去是不是有點離譜?

  偏偏人家還真就告贏了,法院判決機場方承擔60%的責任。

  法院判決的理由是,機場方作為事故發生場所的運營管理人,應該對機場內的安全盡到保障義務,再加上事故發生地是人流密集區域,每天有大量旅客經過,更應該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機場方沒有及時清理掉地面上的嘔吐物,導致陳先生踩到上面、摔倒受傷,應該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一坨嘔吐物致人受傷,都能讓機場打輸官司。

  明知道機場內存在黑旅館拉客現象,接到旅客投訴反映後,不作為、不處理,機場方的責任更逃不掉。

  雙方律師你來我往爭辯了幾個回合,西寧機場方的律師很快敗下陣來,被陳律師駁斥得面紅耳赤。

  「作為機場的管理者,肩負著保護機場安全的重要責任,接到旅客舉報,不但不著手處理,還用理所當然的態度反過來質問、諷刺旅客,我想問,西寧機場安保部設立的意義在哪裡?你們保誰的安?!」

  「如果有恐怖分子闖進機場,威脅乘客生命安全,你們是不是也要躲起來視而不見?」

  「還是說,你們是因為和黑旅館有什麼見不得人的關係,涉及到利益往來,才故意縱容這幫人在眼皮子底下胡作非為、坑騙乘客?」

  西寧機場方律師低下頭,訥訥不語。

  十分鐘後,伴隨著法官槌聲敲響,這起案件也落下帷幕。

  西寧機場因內部管理疏漏、未能盡到相應責任,判處罰金十五萬元,責令整改、公開發布聲明道歉。

  如此一來,那位陸經理的位子大概也是保不住了,具體會被如何處罰,還要看西寧機場內部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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