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從前事剝離,人間超值得
2024-06-20 17:38:47
作者: 涼豆子
如果要形容最後那一聲響,我覺得用石破天驚都不足以描摹得出來。天地之間似乎沒了界
限,觸目驚心的火和煙瀰漫至每一處,像要把一切摧毀揉碎,再不復有重來的機會。
我的意識開始迷糊,耳朵里嗡嗡作響,太陽穴一次比一次緊,仿若戴了緊箍,我全身的溫
度越漲越高,可越是這樣,我那股迸發的求生意志越是驚人。我只知道,我不能放開麻臉成,
抓住他跟緊他,是我唯一的生路,哪怕他的結局也是死,我好歹也死得甘心一些。
火勢越大,滾滾的熱浪侵襲而來,我被灼得睜不開眼,但我的手,仍舊牢牢扣掐在麻臉成的手臂之上,我的指甲甚至深深地嵌在他的皮膚里,但我管不了那麼多。
「放開,你這賤人,你鬆手。」麻臉成極力想甩開我。
我卻極力地纏著他,像鬼魅一樣,不死不休。我已經不知道,麻臉成此刻在哪兒,我又被帶到哪兒。
可能人在接近死亡的時候,總會出現這樣那樣的幻覺,我好像看到沈軼南的車,好像聽到他聲嘶力竭地喊我,但下一秒又什麼都沒有,接著,我好像聽到陸懷年在喊「劉然「,短暫的一下過後,還是什麼都沒有。
我真的很想放棄,太難了。人間不值得。
然而連麻臉成都揣著一股勁頭想活命,我總不能,還不如他。我的人生,我絕對可以給自己打百分制的一百二十分,我唯獨欠自己的那些,還沒來得及補償給自己,我怎麼能死?如果我死了,這世上,會有一個人記得在我最冷的時候,給我獻一束花,幫我攏一攏燭火嗎?
也許剛開始會有吧,但時間這東西,我已見識過它的力量,到最後,我抵不過孑然一生的宿命。
我不能死,哪怕這世上只我自己,死皮賴臉也要活著。
我越發用力去扯麻臉成,他反手一拽,我目露凶光瞪著他,事實上,我已筋疲力盡,即便這樣瞪人,也累得想闔眼,僅僅是本能,不讓我妥協。
喉嚨發啞,更不能吸入太多濃煙,我能做的,也只是憑著我的眼神,讓他知道,要麼一起尋活路,要麼一塊完。
就像對弈和搏鬥,在我曾死過一次之後,這五年來每一分鐘都是賺的,我還沒賺夠,我必須活命。
麻臉成一拳砸在我肩胛上,我悶痛,腦子更加昏沉,但我的手,沒有鬆開他。
「劉然,你自己救她的,怪得了誰。」
麻臉成咳咳兩聲,急忙掩唇。
我的呼吸一點點薄下去,到後來,腿也灌了鉛一樣,麻臉成開始時掙不開我,後面一鼓作氣甩下我,但他也沒能走多遠,就倒了。
終於,都撐不住了,要等著生命終結了嗎?
在我徹底陷入黑暗之前,我的幻覺已經厲害到,好像感覺到自己突然全身冰涼,終於泡在了水裡,而那些灼熱正一點點褪去。
是上天的憐憫嗎,給了我這最後的幸福感,雖然是假象……
聽說,那場慘劇約莫是江城近二十年來,最恐怖也最駭人聽聞的事,聽說,慘劇里無人生還,那個地方成了冤魂之地,聽說,有個女人總算計別人,結果報應在自己身上,聽說,那個女人全身上下除了一條吊墜鏈子,全化為灰燼,是這裡面死得最慘的。
沒有人知道那場慘劇的原因,事發經過,有關那個女人的事情,也從來沒有人去深扒,只知道是某公司的高層,只知道她和幾個男人有關聯,至於為什麼會死,whocares……
兩年後
茂都
夏末的一場夜雨剛停,直接宣告入秋,不帶一丁點留戀,天氣驟然變涼。在車上還不覺得什麼,從車裡下來,我的T恤就有點扛不住了。
偏偏在約好的地方等了二十幾分鐘,都沒等到人,我特想鑽回車裡,調頭走人。
不過,也僅僅是小小地埋怨一下,不可能真的走,因為……
「MUA咪~咪「
遠遠的,我看到一團粉色朝我走來,小奶娃頭上還戴了頂小貓帽子,肉嘟嘟的小臉和小手小短腿,一下萌翻老阿姨的少女心。
我蹲下來,張開雙臂,正好抱住這團粉紅。
「抱歉,公司有點事,來遲了。「
我抱起小奶娃,扭頭瞪眼前的男人一眼,「說的好像分分鐘經手幾千萬一樣,有這麼忙?「
「姑奶奶哎,別生氣別生氣,這不是來了麼。喏,心寶的東西都在這兒,我給放車上?」
「不要,你把她的奶嘴兒拿出來行。別的我那裡都有。」我連個眼神都懶得給男人。不過有時還是會覺得驚奇,這父女倆站一起,都得以為他是拐帶兒童吧?這基因也改變得太好了,心寶是一點都不像爸,十足是媽媽的翻版。
太可愛了。
心寶很乖,趴在我的背上,聞我身上的味道。大概是她一出生我就抱她,抱得多的原因,她在我懷裡很有安全感。
麻臉成……呃,叫習慣了,改口還是改不回來。
「笑笑怎麼樣了?「
「還在等合適的,不過這周聽說正好有一個,到時候看看。「麻臉成神色平靜。
過了最初那段時間,如今他整個人都平和了,笑笑也是,這夫妻倆的心態越來越好。但願笑笑能快點找到合適的骨髓,以後這一家三口,就可以平平安安地在一起了。
這也是為什麼,我有時候要搭把手,照顧心寶的原因。笑笑做治療時,麻臉成只能圍著她轉,心寶又正是認人的時候,除了我,似乎沒有別的選擇。
我也樂意,畢竟,心寶這孩子,跟我緣分很深,每當看到她的臉,她圓溜溜的眼睛,我會覺得,人間超值得,幸好當年沒有死,不然我就看不到這麼治癒,這麼可愛的心寶了。
從前事剝離,這兩年真正過上我想要的生活,才發覺時間不知不覺從指縫裡溜走,太多美好的東西想去發現,去銘記,每一天都那麼有滋有味,以至於心寬體胖,沒錯,對比從前那個文櫻,如今的我,胖了一點,氣色也好了一點,不能說脫胎換骨,但心態真的完全改變。
現在我能自己開著車到處遛達,也能毫無顧忌地素麵朝天,穿得最多的是T恤牛仔衛衣,踩得最多的是球鞋,偶爾加頂鴨舌帽,也很酷。
「心寶,回姨姨那裡嘍。「
我小心地把心寶放到安全座椅上,給她扣好,又塞給她奶嘴兒。我對她自稱「姨姨「,但心寶剛會說話那會兒,都是喊我「媽」的,現在她不過一歲七個月,知道「媽媽」不是我是笑笑了,但她還會喊我「MUA咪「,我糾正幾次後,小姑娘不改,她分得清,就由她了。
茂都的一品臨岸,是本市最好的地段,最好的樓盤,我在這裡有一套樓王單位,寬敞得足夠讓心寶玩兒。
幾乎是隔段時間,她就會來我這裡,所以我也懶得帶她家裡的東西了,直接在這邊給心寶買,除了她習慣用的奶嘴兒圍兜小枕頭之外,其他全是我帶著她買的,心寶不挑,我給買什麼她就用什麼,喝奶也乖得不像話。
這天午後,我抱著心寶躺在沙發上,她舒服地在我懷裡睡,我也愜意地邊給她拍一下,邊看書,這閒下來的時間啊,當真是爽。
前半輩子辛苦,後半輩子享福,還不錯。我完全沒有用上之前的錢,如今的小成就,雖然不比從前,但總的來說,我也很滿意。
得益於從前的經驗,我現在手上有兩家餐館,都不大,但客流穩定,我只充當甩手掌柜的角色,出一半本錢,只管拿主意的事兒,別的一概不理。然後拿錢再去生錢,我就買了一品臨岸和一輛大眾。
小日子什麼的,太滋潤人,我已經佛繫到再沒有理想,只求平生順遂吃飽就好。心寶就是人生里最大的驚喜,我在想,以後要是不結婚沒小孩的話,就把心寶當女兒一樣了。要是結婚自己生了娃的話,那固然好,有帶心寶這段歷程,我肯定能當個好媽。
人生啊,不就這麼回事。
一切都很好,只除了兩個月前,來一品臨岸跟帝王出巡一樣,眾星伴月的男人。
嗤!我覺得好笑,當時遠遠地眼神交匯了一下,就什麼都沒有了。但如果真的這麼簡單,大概就不是他了。
果然,我這幾個星期,明顯感到有人把我的點點滴滴收集起來,我沒理,只要他不打擾我,我可以當不知道。
當然了,如果他不懂做人的話,我不怕教他怎麼做人。兩年過去,伴隨著佛系的同時,我也變得更加乾脆,或者可以說更加不想在無謂的事情上,浪費時間。人生那麼美好啊不是嗎,蒼蠅之類的,直接上手拍死就好。
叮咚一聲,我門鈴響了。
我下意識看向懷裡的心寶,她睡得正香,門鈴最好只響這一次,若不然,呵呵。
把心寶輕輕地放在客廳的嬰兒床上,我踩著棉拖鞋來到門邊,往貓眼一看,嘖!忍了這麼久,終於憋不住了?!
也罷,就會一會,是佛是魔總要見真章。
我打開門,雙手抱胸,先他一步,語氣不高不低地說:「把你住的單元號給我,六點左右我找你。」
意思是,我的家門,你就別想踏進來了,不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