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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8章 程志(三)

2024-06-16 18:41:54 作者: 阿里花花

  曲終人散,孟百合離台。

  鬼使神差,我的腳步不聽使喚,夜玫瑰我太熟悉,後台在哪閉著眼睛都能摸得著。

  我直接踢開化妝間的門,孟百合正在換衣裳,她一驚,頭上的朱釵都掉了下來。

  很驚恐,那雙無辜的眼睛水汪汪的看著我,愣了幾秒鐘才想起來自己衣衫不整,急忙護住。

  「你出去,這是後台不是什麼人都可以隨便進來的。」孟百合指著門,意思讓他離開。

  我不但沒走,反而把門關山向她走了過去,「怕什麼,你身上哪是我沒見過的,別遮遮掩掩了,無趣。」

  大步坐下,我隨手點了一支煙,翹著腿,猛地吸了幾口面前形成一道霧牆才再次抬眸。

  「你怎麼墮落到來這兒賣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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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你無關,你走吧。」

  她表現的很淡漠,甚至不在看我。倒也不在遮遮掩掩當著我的面換衣裳,坦蕩的讓我心生怒氣。

  這種表情或許是傷了我高傲的自尊心,我接受不了我棄之如履的女人對我漠視。我起身抓起她的手腕,讓她看向我。

  「你就這麼賤,巴不得讓男人盯著你看?」

  「程志,你別太過分了,你不是我的誰,而且,這裡是夜玫瑰,這是我的工作。」她鄭重其事的和我吼,說的自己多有道理似的。

  我瞪著她,從未想過對我一向都無比順從的女人居然也有對我張開獠牙的時候。

  氣氛僵持,我的眼睛都酸了,「孟百合,為什麼不去找孟慶陽或是孟海棠?他們能夠給你更好的生活。」

  「我有手有腳,為什麼要去搖尾乞憐?」她很兇,還帶著那股濃烈的恨意。

  這一刻,我真是不知道她的腦子裡在想什麼。還是後來我才知道,孟海棠已經給她準備好了船票,這段時間她之所以在這兒,那是因為夜玫瑰是我們認識的地方,也是我曾經工作過的地方,她想體驗我當時是什麼感受,是什麼心情。

  「你不需要對任何人搖尾乞憐,孟百合,他們有責任照顧你。」我情緒激動,捏著她的手腕力度更大。

  她用力去甩,我沒注意,被她掙脫,「他們沒有義務照顧我,程志,我也是人,我也要吃喝,我需要錢。」

  「要錢是嗎?」我惱羞成怒,這個女人不被掌控,令我暴跳如雷,「要多少我給你,從今以後,我養你。」

  意氣用事?不,並不是,這是我的心裡話,或許是對她太過內疚了吧。

  我把孟百合帶到了英租界養起來,在外她就是貼身伺候我的人,夜深人靜的時候我們做著這世上最親密無比的事情。

  孟百合又變得乖巧聽話,但笑容永遠不再陽光,總是帶著晦暗的氣息。

  我和她說起了孟海棠,讓她幫我辦了一點事,她問我,「你帶我回來,其實是為了對付孟海棠吧。」

  「對,你總算學聰明了。」我口是心非,喝了咖啡,目光瞥了過去。

  帶她回來,純粹是心裡想,談不上利用。況且,用孟百合對付孟海棠根本起不了作用。

  孟百合不作不鬧,表現的安靜,「你還是那個你,一點也沒變。」

  「你倒是變了不少。」

  攪動杯中的勺子,她淡淡開口,「我不是變了,而是從前的孟百合早就在那一夜死了。」

  語氣不咸不淡,可我心裡五味雜陳,心好似被揪在了一起。那一夜,我失去了一個一心一意對我的女人,還有我的親生骨肉。

  我想彌補她,我想要一個屬於我們的孩子。但是,她的身體有損傷,很難再有身孕。

  我想盡辦法找尋各種名醫去調理她的身子,當然,是以她體虛的名義讓她服藥。

  日復一日,我從來不做避孕的措施,她肚子一直沒有消息。

  說實話,我迷茫了。

  我都搞不清楚自己為什麼魔障了非要讓她給我生孩子,明明健康,比她好一百倍的女人數不勝數。

  很苦惱,所以有幾天我都沒回來,一直周旋凱薩琳,和她在一起。

  這段時間也發生了不少事,詹姆斯死了,被高晟翔殺死了,在眾目睽睽之下。我知道這裡面肯定有陰謀,具體是什麼,我不知道,一直到開庭那天我才恍然大悟。

  難怪高晟翔一直隱忍,原來是為了一箭雙鵰,除掉了真正的詹姆斯,同時又把特派員除掉。

  柴隸庸果然有手段,不得不說他是真的很厲害。

  新的詹姆斯繼續擔任領事,我試圖和凱薩琳說過幾次,他是假的,凱薩琳死活不相信。

  她對著我吼,難道我父親真的死了,你才滿意?

  從那以後,我們關係也僵持住了。

  回到孟百合的住所,她最喜歡安靜的拿著一本聖經朗讀,虔誠的握著十字架,看見我回來了,她才收起來,「你來了。」

  「嗯,累了,我想睡一會兒,別來打擾我。」我對他冷言冷語。

  「嗯,我知道了。」她又繼續坐下,拿起聖經,拿起十字架。

  紙包不住火,凱薩琳還是知道了孟百合的事情,她說我一定是因為孟百合所以對她冷淡的,她揚言要殺了孟百合。

  為了保護孟百合,我只能先穩住凱薩琳,「就是一個女人罷了,你真以為我會在意?你想殺她是吧,隨便好了。」

  誰也不想平白無故手上沾了血,凱薩琳知道孟百合對我沒有那麼重要,暫時就沒對孟百合下手,而是打算把她轟出了英租界。

  「程志,我有身孕了。」就在我告訴她,讓她離開的時候,她告訴我了一個天大的好消息。

  壓抑心中的喜悅,我表現的平靜,「那又怎樣?」

  「你知道這個孩子來之不易,程志,求求你看在我陪你這麼久的份上,給我孩子一個父親。」

  我也想,但孟百合不走,她的肚子一天天大起來總有一天會被凱薩琳發現,到時候,一定會想方設法殺了她。

  不能冒這個險。

  她不肯走,我只能兵行險著了。

  有一天,我端著一碗苦藥走到她面前,「喝了,你就可以留下。」

  「這是什麼?」孟百合眨眨眼,疑惑不解。

  「滑胎藥,喝了它,你肚子裡的孩子就沒了,你就可以留下,否則你和孩子都會成為我的絆腳石。」

  她呆若木雞,良久,猛然手臂一揮,藥碗打翻在地,「程志,這是你的孩子,你就這麼不想要他。」

  「我和你說過,我活著的目的就是為了報仇,柴隸庸還活蹦亂跳我就不會停止。你和孩子的存在會讓凱薩琳誤會我,你知道,我現在還需要她。」我收回手,目光盯著打翻的湯藥,「打翻沒關係,我還會在煮,直到你喝為止。」

  「程志,你就是魔鬼。」孟百合歇斯底里的大吼。

  第二天,我再回來的時候,房間裡再也找不到半點孟百合的痕跡,就像是她從未出現過。

  我輕輕的笑了,她不走,她和孩子都不會安全,眼下就是最好的結果。

  如今,外面都在傳玉璽在督軍府,我想著只要能得到玉璽,無論是交給哪一方勢力都能成就我。

  所以,我決定去盜取玉璽,雖然冒險,可人生來不就是為了信仰嗎?我不在乎,大不了就是一條命罷了。

  我設定好計劃,半夜偷偷潛入督軍府,還沒找到玉璽的下落,就被發現。無奈,我只能先一步逃走,這時才發現周圍都是人,我插翅難逃。

  一晃身,我躲進一個房間,存著一絲僥倖心裡。

  或許是天不亡我,這個房間,正是孟海棠的臥房,她睡得香甜,我絲毫沒有猶豫用槍口對準她的腦袋。

  有了孟海棠,我絕對可以平安離開。

  她可是柴隸庸的命,就算是要他的命,估計都不會眨眼吧。

  於我所料的一樣,柴隸庸同意放我走,只要不傷害孟海棠就可以。我心裡想笑,他這樣的男人不應該有軟肋,應該是無堅不摧的,柴隸庸終有一天會走向滅亡。

  我跑了,逃之夭夭,躲進英租界。

  就這樣,我藏了幾天,最終還是被凱薩琳放棄,親手被『詹姆斯』送出英租界。

  劉副官就等著我自投羅網呢,我再一次被送到一號,當天,柴隸庸就來了,原來他早就知道我和他的關係。

  成王敗寇,我認輸,哪怕死了我也無所謂,抱著必死的決心煎熬。

  最終,柴隸庸還是沒下狠手,他只是打殘了我,讓我這輩子像個行屍走肉一樣苟延殘喘。

  我被送出一號,來到一個陌生的地方,我感受氣候不同,這裡很潮濕,一定不是富城。

  柴隸庸存了一點點善意,他安排人照顧我的起居,我也堅強的活著,之所以沒自殺,原因很簡單。

  孟百合,還有我的女兒。

  我經常坐在樹蔭下去想,孟百合於我而言究竟算什麼,思來想去,只有一個原因,我愛她。

  只是,我更愛我自己罷了。

  我不是個好人,我真心祈禱下輩子不要讓她再遇見我,這樣,或許她的人生會有不一樣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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