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遊戲
2024-06-15 00:28:11
作者: 時音
眼看堂下的吳生和馬財主為了一畝還是一千畝都能吵起來,蔡縣令不得不拍驚堂木:「住口!本縣問誰,誰再答話。」
本來就該如此,堂堂公堂,鬧得和菜市口一樣。
蔡縣令皺眉的目光在吳生和馬財主身上掃過,說白了憑著直覺,他覺得這兩人都沒有說出全部的實話。
尤其這個吳生。
他和謝茵茵,兩人到底有什麼計算。
「這賭約上的名字,是不是你二人自己簽的。」
如果是事前簽好了字,又如何賴帳。
吳生直言不諱:「當然是草民自己簽的。馬大強那個也是他自己簽的。」
請記住𝖻𝖺𝗇𝗑𝗂𝖺𝖻𝖺.𝖼𝗈𝗆網站,觀看最快的章節更新
蔡縣令盯著吳生,片刻才對他說道:「吳生,你是秀才之身,應該會知道,如果你在公堂上說謊,你的秀才之名,還有以後的仕途之路,都不要想要了。」
情理上,蔡縣令很想幫助吳生,也因此,才要警告他。
吳生的臉上,明顯有輕微的波動,但隨後,他還是道:「大人,草民說的句句屬實。」
蔡縣令就看向馬財主,「你為什麼堅持說是一畝,不是一千畝?」
馬財主用手指著吳生,恨恨道:「是他說,我只要與他賭的一樣,就夠了!」
吳生賭了一畝田地,還要求馬財主和他賭一樣的,此事,整個錦繡賭坊的人,都可以作證。
蔡縣令盯著吳生:「你說了?」
只見吳生抬起眼,慢慢和蔡縣令對視:「大人,因為一畝地是草民的全部家財,馬大強也親口說,很願意看見草民失去所有。」
沒有這個噱頭,馬財主怎麼會心甘情願和吳生打賭,呵呵。
結果是吳生「贏」了。
蔡縣令目光幽幽:「這麼說,你的確說了一畝地?」
「大人。」吳生極為的鎮定,「大人,草民在賭約中,寫的清清楚楚,願與馬大強,『賭全部身家一畝良田』,草民找上馬大強,是豁出了全部所有,才讓馬大強同意與草民打賭的。所以,重點不是一畝地,而是草民的,全、部、身、家。」
蔡縣令臉色變了。
而堂下謝茵茵這時也低頭一笑。
這就是文字遊戲。從頭至尾也沒騙過你,是馬財主自己沒文化看不穿。
「大人明察,草民在賭坊中,當著眾人面就是這麼說的,也是一字不差寫在了賭約之中,大人儘可能傳賭坊中任何人來問話,草民到底是不是這麼說的。」說到這裡,吳生已經是無所顧忌了。
今天這個官司,本就是不成功,就成仁。
蔡縣令不用傳了,他可以百分百確定吳生一定是「一字不錯」這麼說的,就是為了讓賭坊中所有人都能聽到。
如果那些人中但凡有一個人識破了,這場賭約也不可能繼續下去。
厲害啊厲害,要不怎麼說知識就是力量。
所以吳生是不會承認自己說謊的,因為他的確不算說謊。
「馬大強,他也是當著眾人面,同意了與我下一樣的賭注,正因此,才公平,草民才願意在這種公平的條件下,和馬大強賭一把。」
邏輯嚴密,毫無毛病,牛逼,牛逼。
牛逼的不是吳生,是此刻怡然自得站在一旁的那個丫頭。
馬大強顯然是傻眼了,「老子殺了你、老子現在就殺了你!」
居然被他看不起的窮鬼擺了一道,馬大強惱羞成怒到失去理智。
衙役再次把馬財主按住,他連吳生的衣角都摸不到。
馬財主雙眼赤紅:「等老子回去,就殺了你姐姐!」
吳生臉色白了一下,他嘴唇抖了抖,似乎忍不住想說什麼。
「當著縣令大人的面揚言要殺人,你以為你是誰?」李捕頭厲喝,雖然不知其中什麼關節,但這個馬財主種種表現都是厭憎。
吳生忽然就跪了下去,他一直保有讀書人的氣節,可此刻,他寧願一跪。
「怎麼回事!?」蔡縣令盯著唇邊發白的吳生,好好的賭約,怎麼又牽扯到姐姐。
眼看吳生說不出話,蔡縣令把目光盯到了謝茵茵身上。
這小丫頭,對這一切,到底今日這通官司是為何?
謝茵茵早就等著了,清了清嗓子說道:「大人,馬大強五年前娶了吳生的姐姐吳桐,這兩人,應該算是姐夫和小舅子的關係。」
姐夫和小舅子?!
蔡縣令眼睛瞪圓了,簡直是荒唐無比,小舅子找姐夫賭錢,還把姐夫告上了堂?
堂下馬財主罵了起來,「沒有老子,這窮鬼能有錢考上秀才?他和他姐姐都是老子養的寄生蟲……」
吳生臉色更蒼白了一下。他的前程都是用姐姐的命換來的,如今卻被這馬財主顛倒黑白說成是寄生蟲。
直至此刻,蔡縣令算是都明白了,才更拉長了臉。
謝茵茵知道最後時刻到了,作為狀師她到現在也沒辯護一句,現在該是時候說上一聲:「大人,自古以來親兄弟也要明算帳,何況馬大強和吳生之間,還根本沒有血緣。所謂賭約,定了就要遵守。除非吳生和馬大強『自願達成和解』,否則,馬大強就必須輸給吳生千畝良田。」
說完,謝茵茵眼睛覷著馬財主。
看到馬財主現在是真的六神無主,放狠話也沒用了,從他同意賭約那一刻,就已經上了套。他要是真敢私下找吳生後帳,立刻就會被以更嚴重的罪名抓回縣衙。
蔡縣令這邊,是一下子就聽出了謝茵茵的「醉翁之意」,這是逼馬財主,必須和吳生達成和解,如果不想賠掉全部身家,就只有反過來請求吳生諒解。
這一場官司,就是為了最後「這個」?
這吳生冒著丟掉功名的風險,也要告馬財主一狀,自然也不是為了什麼千畝良田,而是另有所求?
明白以後,蔡縣令真是一身疲憊,這些人,都將公堂當成了什麼地方,尤其是那丫頭,已經發展到玩弄公堂和朝廷律法了?
「本縣現在給你二人半個時辰時間,此案屬於財物糾紛,因此不涉刑法,若你們二人,能在休堂的半個時辰內,另外做好了商量,本縣就會進行結案,並不會強行宣判。」這已經是給夠了餘地。
本就是一場鬧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