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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師是謝茵茵

2024-06-15 00:28:08 作者: 時音

  「但是,你說想替你姐姐狀告馬財主,」謝茵茵說到這裡不由搖搖頭,「你姐姐才是受馬財主迫害的人,她若親自狀告,尚且有法可依,情有可原,可你若是狀告,即便到了縣衙,也是出師無名。縣衙是不會接你的案子的。」

  

  自古刑事案件,都是由受害人、和加害人組成,縣衙也是遵循著一套辦事規則,不可能讓人想怎麼告,就怎麼告。

  年輕人心情可謂是大起大落了,剛要有點起色,就要再次被澆涼水,「請狀師幫幫我!」

  謝茵茵才想起來自己忘了問了:「你,叫什麼名字?」

  沒有名字她怎麼幫。

  年輕人忙說道:「我叫吳生,家姐原叫吳桐,後來嫁給了馬財主之後,就叫馬吳氏了……」

  謝茵茵嘴角抽了抽,罷了,名字什麼的不重要,「若能讓你姐親自上堂,我自有辦法替她贏的官司。」不必擔心馬財主事後報復。

  年輕人臉上呆呆的:「可是,可是家姐死也不肯……」

  對於一心要「自我犧牲」換取弟弟前程的馬吳氏,那真是沒人勸得住。

  「實不相瞞,狀師,我之前也曾懇勸家姐,甚至不惜以命相逼,家姐原本是答應的,可是第二天我再去找家姐,家姐只是哭,說馬財主威脅她,大梁有律法規定,妻子若狀告相公,即便贏了官司,也要有牢獄之災,家姐說若她真的坐了牢,被人知道我有一個坐牢的親人,豈非徹底斷了我的功名前程?」

  謝茵茵微震了一下,她都要忘了,律法有這條規定。

  女子一直被三從四德框住,出嫁從夫,不管丈夫和爹娘犯了多大過錯,身為女子,都絕不能有半分怨言,聽聞許多年前有一位很烈性的才女,因為不堪忍受丈夫家暴,勇敢狀告了自己的丈夫,雖是贏得了官司,擺脫了那丈夫,最後卻還是坐了三年牢。

  何其不公,但真一點辦法也沒有,這個世道對女子本就苛責。

  史仙娥因為是風塵女子,所以等於無親無故,她可以不怕後果。

  可尋常良家女子,就沒這麼灑脫了。

  「狀師,真的就沒有別的辦法了嗎?」吳生殷殷看著謝茵茵。「自從家姐這樣說以後,我死也不能看著家姐坐牢。」

  謝茵茵低頭思考,既然她現在想起了這條律法,就自然也不能讓吳生的姐姐出堂,讓一個原本無辜的女人深陷牢獄。可吳生狀告馬財主,又沒有一個合理的由頭。

  怎麼辦呢。

  她這般皺著眉半晌,「那個馬財主,你說他好酒,和好賭。」

  吳生立刻道:「正,正是。」

  謝茵茵勾唇,忍不住笑了起來。沒有由頭,造一個由頭不就好了?

  對付一個好酒又好賭的人簡直不要太容易!

  「你附耳過來,我告訴你……照我說的……」

  都說十賭九輸,因為只要涉及賭,基本都有見不得人的伎倆。

  所以耍手段又怎麼了,沒必要在賭上講道義,端看誰更高明。

  縣衙里,李捕頭一向是個穩重的人,之所以能當捕頭,當然是上能鎮得住場子,下能唬得住匪賊。

  可惜自從李捕頭參與了屍檢之後,他就不淡定了。

  中午剛過,他就急不可待地衝進蔡縣令的書房,向他報告發現的事。

  「大人,城外義莊裡,許多屍體都不見了。」

  義莊是專門停放荒屍的地方,畢竟有親人的死者,早就被親人好生安葬,會直接扔在義莊的,都是沒人管的。

  「是巡城的衙役發現的,據說已經有段日子了,看守義莊的老頭發現原先幾乎擺滿的屍首,一天比一天少,可他不相信有人會偷屍體,以為是鬧鬼了,這樣的事,當然也不可能會來報官,直到我們派出去巡城的人,偶然經過了義莊,這才發現……」

  然後衙役回來後,就隨口告訴了李捕頭,真的是隨口,因為衙役都沒有當回事,活人丟了可以立案,這死人丟了,丟了也就丟了,無非就是當個稀奇的事情,講給李捕頭聽。

  可李捕頭一聽,這心裡的冷汗吶……

  那些被燒毀的狗屍,吃的死人肉,現在義莊又正好少了那麼多的屍體,難道說這會是巧合?

  蔡縣令捂著肚子,臉色蠟黃:「李捕頭,你以後能不能在本縣吃飯之前,把這些該說的話都說了?」

  李捕頭尷尬:「屬下是怕攪擾大人用飯。」

  蔡縣令忍住胃裡翻滾,他寧願不吃飯,也不想吃了飯聽這個。「你是懷疑有人偷了義莊的屍體,給那些狗吃?」

  李捕頭有點激動:「屬下認為天下沒有這麼巧的事。」而且普通人偷走屍體,本來就一點用沒有啊!

  蔡縣令還說過那幾隻狗是不是蹲在墳地里專門挖屍,現在知道了,不一定要挖墳,義莊現成的都是無名荒屍,假如挖了好人家的墳,還有可能被人家找後帳,可這些無名屍就不可能有風險了!

  「而且,屬下還有發現!」李捕頭猛地上前說道,「這幾天,屬下命人去調查了城中飼養犬物的家庭,竟然讓屬下發現……正好有五家,在兩個月前分別丟了狗!大人,死掉的那幾隻瘋狗,正好是五隻啊!」

  這不就等於,是明擺著了,有人偷走了家犬,又特地那腐屍餵養,兩個月時間內,將這些狗一步步馴養成了凶畜,這背後之人何其恐怖啊?

  蔡縣令盯著一臉激動難抑的李捕頭,「這件事情……到此算了吧,不要再查下去了。」

  李捕頭瞪大眼:「大人?」

  蔡縣令擺了擺手,良久說道:「你調查的事要是傳到修王殿下那裡,本縣也保不了你。」

  李捕頭這幾天顯然是在暗中探查,因為著實忘不了這件事。

  「你以為修王殿下讓燒屍體,就只是燒屍體?這件事從頭到尾都不應該再提。」蔡縣令內心嘆口氣。

  為了這件事,他都硬心腸,把謝茵茵拒之門外了。因為如果讓這丫頭牽進來,一定是打破砂鍋非要問到底。

  李捕頭張了張嘴,又垂下眼,半晌才說道:「屬下並非想忤逆,只是認為應該將這些事……告訴大人一聲。」

  作為捕頭,查到了東西卻不上報,有違李捕頭做人的道德。

  蔡縣令何嘗不知,他神情複雜:「日後你若為官,就會明白,縱然再想剛正,也有太多身不由己了。」

  李捕頭聽了卻苦笑起來,他這輩子,恐怕也就止步於一個捕頭了。

  這悲傷的氛圍,直到一聲鼓聲打破了。鳴冤鼓的聲音一響起真是振聾發聵。

  蔡縣令驟然抬頭望向門口:「何人擊鼓?」

  片刻後,果然一個衙役直接撲了進來,「大人!不,不好了,外面來了好幾個人,說是文慶街錦繡賭坊的人,要見大人進行狀告!」

  賭坊?蔡縣令臉色一沉,只是管他是賭坊妓坊,敢到縣衙鬧事嗎?

  「除了被告原告,其餘人一律攔住不得進縣衙,這個規矩你們還不知道嗎?」還需要跑來他面前喊不好了?

  被斥責,衙役的眸內卻有點躲躲閃閃,「屬下明白,只是,……原告他還帶了一位狀師,也讓進嗎?」

  狀師?蔡縣令下意識道:「狀師自然能進……」

  「可那狀師,她是、謝茵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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